商洛市推出首部陕南民歌精选集 非遗保护与协同立法双轨推进

长期以来,陕南民歌在秦岭腹地与丹江流域广为传唱,是当地生产生活、礼俗节庆与情感表达的重要载体。但随着人口流动加快、传统农耕场景减少、传播媒介迭代,部分民歌面临传承困难。在多体裁、跨地域流传的语境中,若缺少统一的搜集整理与权威出版,民歌资源容易出现断裂、异化甚至流失。 《商洛陕南民歌精选集》的推出,正是根据"资料分散、版本不一、传承链条偏弱"的问题。编纂团队整合民间散佚素材——吸纳老艺人传唱实录——对号子、小调、山歌、花鼓歌等体裁进行甄别遴选、文本校订与分类编排,形成原生态篇、改编篇、新创作篇、红歌篇、儿歌篇五个板块,收录《生产号子》《这山望见那山高》《秦岭最美是商洛》等百余首作品。该转变,不仅为研究者、教育者和文艺工作者提供了可引用、可对照的基础文本,也为后续的传播推广奠定了资料基础。 民歌作为口传艺术,天然特点是"随人而在、随境而变"。这既是其生命力所在,也意味着一旦传承人减少,内容就会快速弱化。早期记录多依赖个体采录,缺乏持续机制化整理,导致同一曲目在不同村落、不同歌班之间存在唱词差异与旋律变体,难以形成权威文本。此外,现代文旅融合发展对地方文化标识需求增强,也要求传统文化资源从"可感知"升级为"可使用、可转化",需要更标准的整理与更清晰的版权与传承路径支撑。 《商洛陕南民歌精选集》的发布产生了多层面的影响。在文化层面,它把商洛民歌的艺术脉络以较完整的谱系方式体现为来,使"地方记忆"从个人记忆、口头记忆转化为社会记忆、公共记忆。在治理层面,商洛民歌2006年已列入陕西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24年商洛与汉中、安康同步推进民歌保护协同立法,为区域性民歌资源的保护、传承、共享共管提供法治保障。这是全国首次以保护区域性民歌为主题开展协同立法。在法治框架下推出系统出版物,有利于把"保护"从倡议转化为制度安排,把"传承"从单点保护转化为区域联动。在发展层面,规范化的文本与曲目库,有助于文艺创作、舞台呈现、校园教育和文旅产品开发形成统一资源池,推动文化价值向社会价值、经济价值有序转化。 下一步工作的重点是既要"存得住",更要"传得开、用得好"。一是完善民歌资源数字化工程,在纸质出版基础上推进音视频档案、口述史、曲调谱例等多模态采集,建立可检索、可更新的数据库,避免整理后再度沉睡。二是强化传承人培养与梯队建设,结合学校美育、群众文化活动与乡村文艺队伍培育,把"会唱"变成可持续的社会能力。三是鼓励在尊重原生态的前提下进行创造性转化,明确改编边界与署名规范,让传统曲目在舞台、影视、短视频等新场景中获得更广传播,同时守住文化本真。四是推动区域协同机制落地见效,围绕跨市曲目流布、活动共办、人才互培、资源共享等建立常态化联动,把协同立法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随着法治保障完善、系统出版补位、传播渠道多元化,陕南民歌有望从"被动保护"走向"主动传承",从"单一展示"走向"融合发展"。在乡村振兴和文旅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具有鲜明地域辨识度的民歌资源,既能增强文化自信与社区凝聚力,也可能成为打造城市文化名片、带动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的重要抓手。

民歌是一个地区文化基因的重要载体,寄托着人民群众的情感记忆和精神追求。商洛陕南民歌精选集的发布,既是对历史文化的尊重与传承,也是对当代文化自信的生动诠释。通过系统的保护、创新的发展和融合的实践,陕南民歌必将在新时代绽放更加绚烂的光彩,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