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注意啦!职称评审要迎来大改动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近发布了《征求意见稿》,正面向社会征集大家的意见呢,截止日期定在了2026年4月20日。这次修改重点放在加强监管、信用管理还有完善评审要求上,总共改动了10条规定,新增了5条内容。这个消息已经传开啦,赶紧看看吧! 首先,咱们来说说谁不能参加职称评审吧。根据新规定,申报人必须是单位里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就不能申报了哦。还有国家公职人员如果受到政务处分,在处分期间也不能申报;其他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同样不能申报。 那么问题来了,非公领域的人才和自由职业者能申报职称吗?别担心!新规定明确表示,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同等保护,履行同样的义务。他们可以通过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来完成申报审核、公示和推荐等程序。具体要求由各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来规定。这次的修改把非公领域人才和自由职业者的职称申报渠道也畅通了不少。 接下来是关于信用管理的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这次把重点放在了信用管理上。咱们要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呢。比如申报人造假材料、违规取得职称这些行为都属于失信行为;评审专家不公平评议、打分投票也不行;还有工作人员不履行审核职责、泄露机密更是绝对不行的。 总之,在这次修改中,《征求意见稿》还列举了一系列失信违规情形。这个信息可是很重要的哦!记得在4月20日之前反馈你的意见吧!编辑刘义霞、二审周爱军、三审鹿智波都在忙活着整理这些消息呢! 注:这是转载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内容哦!如果有侵权问题,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