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餐厅“隐形直播”引争议

前阵子在广州某餐厅发生了件挺扎眼的事儿,把那类网红餐厅悄悄直播顾客用餐的行为给挑明了。虽说现在大家都喜欢搞网络直播,很多线下店家也把这当成了引流的招儿,但谁成想,这一招居然把本来挺正常的事儿推上了风口浪尖。据说是从2025年12月底到2026年1月初这两个月里,这家店每天都要开1到2场“隐形直播”,把吃饭的人说话、摆脸色的样子全都给露出去了。有个在那儿吃过饭的顾客说,直到网上有人发评论吐槽,他才反应过来自己吃饭的那副德行是被好几百万人围观过的。 到现在店里的人虽然说整改了还查过了,但对于那些被偷拍的顾客有没有道个歉或者做点补偿,他们压根没提。这事儿在网上吵得挺凶,“谁愿意在饭桌上当背景板?”、“为啥不盯着后厨拍?”这些质疑声把大伙儿对隐私的抵触给喊出来了。北师大法学院的李华老师讲得明白,饭馆再热闹也是公共场所,这跟在家里是两码事。《民法典》一千零三十二条里头写得清清楚楚:自然人有权利不让别人知道自己不想让人知道的事。谁要是随便去刺探、偷看或者传别人的隐私信息,那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不光是这样,商家要是没经过同意就把人家的脸拍下来还发到网上,那还可能侵犯肖像权。说白了,商家想拿顾客当卖点挣钱,必须先拿到别人的明确同意才行。这种事情也不是第一次见了,以前健身房直播会员练肌肉、酒店拍泳池里的人玩水,其实都是一样的路子——把顾客的私生活变成了赚钱的流量工具。上海那边的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查过数据发现,超过七成的人都讨厌在没被告知的情况下被拍,餐饮和健身这一块是大家投诉最多的。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的王明副会长觉得这事儿反映出一个大问题:有些企业在搞数字化转型的时候心里没了规矩。他们把顾客当成流量工具用,其实是为了眼前的一点流量,把长远的品牌信誉都给卖了。健康的生意不该是这样做的,得建立在尊重消费者自主权的基础上才行。他建议行业协会赶紧定个规矩来管管公共场所拍人的事,把“先告知再同意”这个事儿的具体做法给明确了。 监管方面的人也说了,已经注意到这种新冒出来的纠纷了,正在和网信、广电那边商量怎么给直播定个规矩。现在上海、深圳这两个地方已经开始试点了,要求餐饮和文体场所都得把直播提示标志挂出来,还得设个专门的投诉通道。法律界的人还建议在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时候专门加一条关于公共场所商业拍摄的规定,把怎么算侵权还有怎么罚给列明白。 从行业发展的眼光看这场风波,其实是让餐饮界重新琢磨琢磨线上引流和线下体验怎么平衡的问题。广州餐饮行业协会的秘书长陈颖透露,他们已经开始自查了,打算弄个《餐饮服务数字化运营指引》出来,里面专门留了一章来讲怎么保护消费者的隐私。陈颖也说了,网红店的核心竞争力到底是菜好不好吃、服务好不好,而不是把顾客变成装饰品。不管搞什么新花样搞营销,都不能拿顾客的权益去换流量。 这次因为“隐形直播”引发的讨论已经不光是哪个店的事儿了,它代表了数字经济时代公民权利和商业伦理的大问题。法律健全了、行业自己约束好、老百姓也慢慢懂了这些事儿,就能把公共场所隐私保护的防线给筑牢了。对于餐饮企业来说,“长久红火”的秘方从来不是拿别人的隐私来博眼球赚钱,而是真正对每一次吃饭体验给予真诚的尊重。在流量和底线这两条线之间划清楚界限才是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