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一医院心脏手术致患者死亡被认定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院方承认主要过失并致歉

一起医疗事故引发社会关注。近日,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就患者宋女士医疗事件发布情况说明,确认该事件已被认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事件经过清晰可循。60岁患者宋女士于2025年4月18日因上腹痛到该院消化内科就诊后自行回家。9天后,她因心悸症状转至心血管内科就诊,以室性期前收缩为诊断收住院治疗。4月29日,医院为其实施心脏电生理检查及射频消融术。不幸的是,手术中患者突发呼吸心跳骤停,经全力抢救无效,最终离世。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明确指出问题所。省、市两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认为,医方虽然具有手术适应证,但存在三上缺陷:一是风险沟通告知不到位,患者及家属对手术风险的认知可能不充分;二是手术操作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体现具体的医疗行为中存在不规范之处;三是术中出现的并发症虽属可以预见但难以完全避免的情况,但医方的过失行为增加了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综合这些因素,鉴定机构认定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从医疗安全角度看,这起事故反映出当前医疗实践中的几个值得关注的问题。首先,医患沟通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至关重要。手术前的风险告知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保护患者知情权、维护医患信任的基础。其次,医疗操作的规范性直接关系到患者安全。即使是常见的手术,也需要医护人员始终保持谨慎态度,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执行。再次,对手术并发症的预见和防范能力需要不断提升,这考验的是医疗团队的专业素养和应急能力。 事故发生后,医院的态度和处理方式值得关注。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表示尊重鉴定事实,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并向患者家属表示歉意。这种态度有助于推动问题的妥善解决。然而,双方在赔偿问题上仍存在分歧。医院上表示患方提出的赔偿金额明显超出法律规定的医疗损害赔偿标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这提示我们,医疗事故处理中,既要充分保护患者及家属的合法权益,也要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从更广层面看,这起事故也反映出医疗机构管理和医疗质量控制的重要性。医院需要建立健全的医疗安全管理体系,包括手术前的充分评估、风险告知的规范化、手术操作的标准化以及术中应急预案的完善等。同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开展医疗质量评估和改进工作,从每一起医疗事故或不良事件中汲取教训,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当地公安机关已对此案立案调查,这表明司法部门对医疗事故的重视。后续的司法程序将更明确各方的法律责任,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参考。医院上表示将继续加强与患方的沟通协商,争取依法妥善解决,同时以此为鉴,不断强化医疗安全管理,努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医疗救治容不得半点疏忽。这起事件的妥善处理,既是对逝者的尊重,也是推动医疗质量提升的契机。只有坚持依法依规、完善制度,才能让医疗安全更有保障,让医患关系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