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张艺谋跟张伟平,这两个人曾经多亲啊,结果因为246万这事儿闹翻了。早在1989年他们在饭局上认识以后,就一直合作到了2012年,一共拍了十一部电影。大家知道《英雄》吧,那个时候全球票房可是拿了1.77亿美元呢。那时候张伟平还说,他俩关系好得像亲兄弟一样,甚至连账本和剧本都不看。 可是到了2009年,《三枪拍案惊奇》上映了,票房也不错。结果张伟平把钱打到了张艺谋老婆的账户里,一共1253万元。张艺谋不干了,说这不是《三枪》的分成,是其他五部片子的劳务费。两人就开始打官司了,从朝阳法院一直打到北京三中院,又打到高院发回重审。这一折腾就是四轮。 最后法院判下来了,张伟平还得再给246万元。可这钱他就是不给。结果他就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了,公司执照也给吊销了。想想当年他俩一起喝茅台、称兄道弟的样子,现在为了246万对簿公堂,真的让人唏嘘。 其实啊,这次纠纷不光是钱的问题,更是人情和利益的碰撞。合同在酒桌上就是废纸一张,但在法庭上那就是刀枪。张艺谋后来还说呢,《三枪》是典型的被绑架的电影,他本来就不想拍。这也说明他俩在艺术和商业上的理念早就不一样了。 2012年他们正式分道扬镳的时候,媒体也报道了,说原因和钱、权还有女人都有关系。张伟平多次干预电影创作,比如《满城尽带黄金甲》请周杰伦唱歌,《三枪》非要用小沈阳,还有《金陵十三钗》里的床戏。这些都惹到了张艺谋的底线。 这场官司拖了13年啊!从2009年电影上映一直打到2022年还在说这个事儿。246万对于他们来说可能不算啥大数目,但它像一根刺扎在心里拔不出来。因为这个纠纷还衍生出了新的官司——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责任诉讼呢。 其实呀,这个行业里这样的纠纷挺多的。主要是市场发展太快了规则不完善,大家利益关系复杂了就容易出问题。当大笔钱摆在面前的时候,以前的感情和口头承诺就变得特别脆弱。 法官在审理这类案件的时候也提醒过大家:无论关系多铁,资金往来都得有书面凭证啊!可惜的是这些话往往在关系好的时候大家都不在意。 张艺谋为了246万不惜把官司打到底,一直打到对方被限制消费。张伟平呢?从风光无限的制片人变成了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也在2019年被吊销营业执照了。 这事儿早就超过了个人恩怨的范畴了。它像一面镜子照着整个中国影视行业在资本狂飙年代里的问题:契约精神缺失、法律意识淡薄。 所以啊张艺谋和张伟平的故事提醒我们:商业合作中人情不能代替契约!法律才是保护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无论关系多亲密!清晰的合同和规范的财务往来才是长久合作的基石!否则再深厚的兄弟情也可能在利益面前不堪一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