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FM93交通之声报道了一件让人咋舌的事。广东韶关武江法院把这案子审结了。被告人潘某,还有那个在快递公司干过的肖某,俩人串通好,想出了个坏点子:自导自演快递丢失,想把保价的钱骗到手。结果钱刚到手第二天就被警察冻结了。肖某以前因为诈骗被判了缓刑,这回又犯了新罪。这次骗了7万元,数额挺大。潘某先去韶关一家快递站,把一块“中国黄金”的金条寄到深圳,保价7万元。四天后,这包裹因联系不到收件人又退回来了。潘某让人通知肖某去把金条换掉。肖某开着潘某的电动车去了快递站,切断监控电源,用以前在公司留下的钥匙进去,用冰袋把金条给调换了出来。潘某假装去取件,说里面东西丢了,要赔偿。快递公司赔了7万元给潘某。这钱第二天就被公安给冻结了。 法院审理后认定他们俩都有罪。肖某是主犯被判了三年八个月,潘某是从犯判了三年两个月。快递公司以后得把物流监管和理赔机制搞好,实名登记制落实到位,价保审核也得加强点,还得保留好证据才行。消费者也要诚实守信寄收快递。这种通过骗保来弄钱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