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无”电动车闯红灯被判赔36万多块钱

上海最近出了个事儿,有个交通事故赔偿案的判决结果,让大伙儿对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归属的问题,讨论得挺热烈。事情发生在上海的一个路口,年过七旬的沈某开着辆“三无”低速电动车,没挂牌子,没上保险,还没驾照,红灯的时候硬闯红灯,跟李某的车撞上了。李某的车可是正常按绿灯走的。这一撞,把沈某还有他坐的黄某都撞骨折了,车也坏了。 沈某和黄某就把李某和保险公司给告了,要索赔70多万医药费护理费什么的。公安那边的事故认定书,没直接判沈某全责,说他开的车没登记,还闯红灯,是主要原因,得担大头责任。不过也没让李某一点都不赔钱,说他通过路口的时候没看清楚路面情况、没及时减速避让,有点疏忽大意,得担次要责任。黄某作为乘客也没劝住沈某开车闯红灯,也得自己认一点账。 最后责任分了三拨儿:沈某自己承担50%,李某承担33.3%,黄某承担16.7%。法院按照这个比例算下来,李某这一方得赔36万多块钱。好在这部分钱是保险公司出的。 有些人觉得沈某开“三无”车还闯红灯,就该自己扛全部损失,李某是没过错的,不该赔钱。这想法挺朴素的,但法院办案得严格按照法律来。 这里面有个很重要的道理叫“优者风险负担”,就是说风险大的、跑得更快的一方要多注意点。李某开的轿车质量大、动能强,要是碰上低速电动车肯定是吃亏的那一方。而且李某是成年人反应快,肯定比老人开电动车反应更快、更会预判危险。所以法律要求开车的人得时刻小心观察路况。 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撞了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话,机动车这一方即使没错也得担点责。这是为了保护行人这些弱势人群的人身安全。 这起案子不仅是赔点钱的事儿,更是一堂法治课。它告诉我们事故责任划分不能光看谁违规了就判谁全责,得看谁制造的风险更大、谁的逃跑能力更强、法律有没有特殊保护的要求。判决结果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通过保险机制把伤者治好了。 同时也给大家提了个醒:那种“老头乐”这种“三无”低速电动车太危险了!没牌没证上路本身就违法,车子安全也没保障,开的人也不懂交通规则,这可是个大隐患!政府部门得赶紧把这种车的生产、销售、登记和通行环节管起来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