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在春节期间尝试运用AI工具进行"数字拜年"。
从家族微信群中的换脸视频,到私信里模仿长辈口吻的语音祝福,再到社交媒体上的算法生成内容,AI技术已深度融入节日社交生活。
然而,这些看似创意十足、充满趣味的应用背后,隐藏着不容忽视的法律风险。
未经许可的换脸行为构成对肖像权的直接侵犯。
根据民法典规定,任何人不得在未获得肖像权人明确同意的情况下,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公开他人肖像。
将亲友乃至公众人物的面容移植到影视片段或搞笑情境中制作短视频或表情包,即便初衷仅为亲友间娱乐,也构成了对肖像权人自主决定权的直接干涉,侵害了其人格利益。
更为严重的是,当被移植的肖像被置于荒诞、低俗、不雅或具有误导性的语境中时,容易导致公众对被"换脸"者产生负面评价,进而同时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权利人可依法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可就遭受的精神痛苦主张损害赔偿。
AI仿声技术的应用同样面临法律约束。
民法典明确规定,对自然人的声音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规定。
这意味着清晰、可识别的声音已被确立为独立的人格权,受到法律的同等保护。
未经声音主体明确同意,擅自录制、克隆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其声音,特别是可能导致身份混淆或将该声音与不当言论、虚假信息关联时,便构成了对声音权的民事侵害。
例如,在相对公开的微信群中模仿同事声音发表不当言论,即使本意为玩笑,也可能导致该同事在职场圈内评价受损,行为人需要为此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
利用AI技术伪造信息传播的行为触及行政乃至刑事法律底线。
春节期间,部分人出于"好玩"的心理或为吸引流量、制造话题,利用AI技术凭空捏造并传播看似真实的虚假新闻、突发事件现场、名人言论或伪造的官方文件,甚至伪造"权威机构认证"或"新闻报道"样式。
这类行为极易引发大范围的社会误解、不必要的公众恐慌乃至现实中的秩序混乱。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将面临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当编造、故意传播涉及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的虚假信息在网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时,则构成刑法规定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
法律专业人士建议,在享受AI技术带来的便利和创意的同时,使用者必须秉持最大的善意与审慎。
健康、向上、充满善意与创意的技术应用值得鼓励,但前提是行为始终停留在知情同意、内容健康、范围可控的框架内。
若因此类行为遭受侵权,权利人应及时固定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当数字烟花在云端绽放,技术赋予传统佳节的新意值得珍视,但法治标尺始终是文明社会的基石。
在创新与规范的辩证关系中,唯有坚持“科技向善”的伦理准则,方能使技术进步真正成为传递温情的纽带,而非撕裂权益的利刃。
这场关于技术应用的全民法治课,或许正是春节带给我们的另一重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