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启动药品流通查稽融合试点 构建全链条智慧监管体系

药品流通安全事关群众生命健康和医疗保障。近年来,药品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流通渠道更加多元,监管难度随之上升。非法渠道采购、违规销售、网络销售乱象等问题仍有发生,给药品质量安全带来隐患。为继续规范药品流通秩序,陕西省药监局近日出台《药品流通领域查稽融合试点工作方案》,全省启动查稽融合试点,这是陕西药品监管工作的一项新举措。查稽融合,是将药品检查与稽查办案联合推进,形成监管合力。以往检查与稽查相对分开:检查发现问题后再移交稽查处理,信息流转和流程衔接较多,效率容易受影响。本次试点的关键在于打通两项工作,通过整合省药品和疫苗检查中心涉及的力量,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检查结果与稽查立案线索的及时转换,让调查取证、案件办理更顺畅衔接,从而加快违法线索处置。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时间从即日起至2026年4月。监管重点上,陕西将特殊药品、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疫苗、冷藏冷冻药品等高风险品种列为重点对象。这些品种对储运和使用要求更高,一旦质量失控或流通不规范,风险更集中、后果更严重。试点也将网络销售企业、第三方平台、药品第三方物流等新兴经营主体纳入重点监管范围。互联网医药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更容易滋生违规行为,强化这些环节监管有助于堵住漏洞。执法打击上,陕西将重点查处非法渠道采购、违规销售、关键岗位人员兼职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非法渠道采购往往绕开正规供应链,与假药劣药风险相伴;违规销售包括超范围经营、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销售等;关键岗位人员兼职挂证则容易造成专业人员“空转”,形成监管盲区。这些问题长期存在,需要持续整治。试点还对工作方式作出调整,强调稽查导向,围绕企业重大风险隐患开展排查,推动违法线索更快进入办案程序。监管部门不仅要发现问题,更要提高处置速度,形成检查与稽查相互支撑、闭环运行的工作机制:通过检查识别风险,通过稽查快速处置违法行为,提升线索处理效率和案件办理质量。从更深层面看,此举反映了监管思路的转变: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防控,从分散推进转向协同联动,从事后处罚更强调前端预警与风险治理。通过完善“预防—管控—打击”的闭环机制,有助于在药品流通各环节形成更有效的风险防控体系,更好保障消费者权益。

在健康中国战略持续推进的背景下,陕西此次监管探索既着眼于提升区域药品安全治理能力,也回应了国家“十四五”药品安全规划提出的现代化监管体系建设要求;随着技术手段与制度机制继续协同发力,药品流通全链条监管有望形成更高效的运行模式,为群众用药安全提供更可靠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