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出了个事儿,一个国企领导因为经济纠纷动手打人,结果被公安机关抓了去,关了三天还罚了款。属地的国资部门也赶紧回应,先把这人停职了,接着开始查这个事儿。这事儿虽然是个例,但反映出的问题可不小。首先,国企领导的规矩得立得清清楚楚。国企的资产是大家的,管事的人手里拿的是公共权力,本来就得管好这笔钱,还要讲诚信。这次这领导不走正道解决问题,居然动手打人,不光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跟自己的身份也太不搭了。法律面前大家都平等,国企领导不能搞特权,反倒得带头守法。 再就是这个事儿说明有的领导法律意识不够,权力用得也不对路子。现在企业讲究按规矩来办事儿,可他却用拳头代替法律解决问题,这是把手里的职权当成自己的私权了。平时要是没把权力管严点儿,这种“以拳代法”的事肯定还会发生。这就给咱们提了个醒:选人用人的时候光看业绩不行,还得看看他懂不懂法、品德怎么样、情绪控不控得住。 第三点就是监督机制得更实一点。这次事发后相关部门反应挺快值得表扬,但关键是平时能不能防患于未然?给高管们搞的法治教育、品德考察和日常监管到底做得实不实?要是光靠事后追责来监督肯定不行。得让决策透明点、运行规矩点,把内部和外部的监督体系都建起来,让权力在阳光下跑。 最后这点影响最大:一次暴力行为对企业的名声损伤可不小,合作伙伴和市场主体可能都不会信了。营商环境建设得靠法治打底子,国企更应该是讲诚信、守法的标杆。要是大家对国企领导的底线都产生怀疑了,这对当地营商环境的稳定和长久发展太不利了。重建信任花的社会成本比一次罚款高多了。 国企领导说的话、干的事儿都关系到公众利益和法治的威严。这次事件就像面镜子,照出了个别管理者在法治意识和权力认知上的偏差。这次事件也给所有国企敲响了警钟:只有持续加强法治教育、健全监督机制、严肃追究责任才能保证公共权力用得对。国有企业得对自己要求高点儿,用实际行动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信任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