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省,为了改善洞庭湖水环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最近出台了《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这个办法主要是对排入洞庭湖的污水进行分类分级管理,细化了管控措施,同时加强了监管力度。它给工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农业还有其他类型的排污口设定了不同的管理标准。 给具体的排污口划分责任也是这次政策的核心内容之一。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还有排污单位都被纳入监督管理的链条中,而且各个主体的责任也被明确了出来。其中,排污口责任主体需要负责源头治理、申请设置和日常维护。而生态环境部门就负责统一行使监督管理和执法职责了。 排污口日常管理还被列入河湖长制重要内容,水利、住建还有农业农村部门也会根据各自工作职责配合协作。为了提升监管效能,这次办法还给入河排污口分成了四类,并对应不同级别的管理要求。重点管理的排口甚至要优先安装视频监控和水质流量在线监测系统呢! 当然还有关于审批和登记的规定。工矿企业排污口、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还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都需要审批,其余的则只需要登记即可。同时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也明确了四种情形下的审批权限,“一湖四水”干流及大型水库等地区就属于省级审批范围。 总之,“全过程分类分级细化管理”是这次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入河排污口监管工作的具体举措。通过健全完善责任划分、审批登记和监测监管体系,湖南省希望能够实现对入河污染物排放更精准的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