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新一年全面从严治检工作。此次会议对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涉及的要求作出具体落实,也是检察机关加强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重要举措。 当前,司法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会议通报的2025年全省、全市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例显示,“四风”问题出现隐形变异,司法权运行中仍存在监督薄弱环节。这些问题反映出个别干警政治意识不强、制度执行不到位等深层原因,需要通过系统治理加以解决。 针对上述挑战,清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斌提出三项部署:在政治建设上,强调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通过政治轮训、专项督察等方式夯实思想基础;在监督机制上,建立“风腐同查”工作格局,重点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案件质量评查等12项制度,并运用大数据强化司法活动全流程监控;在队伍建设层面推行“责任闭环”,探索班子成员“一案双查”、部门负责人履职档案等机制。 值得关注的是,该院推动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与内部监察力量协同发力,形成“日常监督+专项巡察+智能预警”的立体监督网络。该模式在试点中实现信访量同比下降34%,预计2026年全面推广后,将继续提升司法公信力。
党风廉政建设既是政治任务,也是长期工作;对检察机关而言,只有把政治忠诚筑得更牢,把制度约束抓得更严,把严管与厚爱落实到位,才能在每一起案件、每一次监督、每一项管理中守住底线、体现担当,以更可信、更可感的法治成效持续夯实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