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家女”骗财骗色

2021年,被害人Y先生在某网络交友平台上结识了一个自称“富家女”的网友。李某用虚假身份和盗用他人照片把Y先生给吸引住了,还编造了一大堆理由向他要钱。从2021年一直骗到2024年3月,李某累计骗取了Y先生上百万元的巨款。那个所谓的“完美女友”,原来是李某的伪装,两人从未见过面。2024年3月,当李某再次失联后,Y先生才反应过来自己被骗了,向警方报了案。同年6月,警方把李某抓获归案。这个案件给公众敲响了警钟:在网络交友中一定要保持警惕,小心陷入骗子的陷阱。 这个案件移送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官们发现了一个关键争议点:李某的诈骗故意究竟是什么时候产生的?李某辩称自己最初是真心交往,直到2022年7月计划在上海虹桥机场见面未果后,才产生了骗取钱财的故意。公安机关初期采纳了这个说法。 但是浦东新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没有轻信单方辩解,他们通过引导侦查机关调取行程轨迹记录和社交平台照片进行技术鉴定发现:李某根本没有到过上海虹桥机场和上海迪士尼游玩。他所谓的“机场会面”完全是捏造出来的谎言。这个关键谎言被戳破后,李某关于犯罪故意产生时间的辩解被推翻了。 为了准确认定犯罪数额和资金流向,检察机关以双方结识的2021年10月为起点重新进行司法审计。审计结果显示:除了极少量款项用于购买玩偶外,李某声称的各种急需用钱借口都是假的。所骗得的巨额资金全部被他挥霍掉了。 面对李某提出“自愿赠与”的辩解,检察官们通过对长达三年的聊天记录进行细致审查发现:李某通过暗示经济困境、表达失望情绪甚至以结束关系相要挟等方式对被害人实施情感操控。 面对环环相扣的补充证据和检察官们的调查结果,李某最终承认了自己长期实施诈骗的事实。 最终确认,自2021年10月至2024年3月案发期间,李某共计骗取被害人190余万元。其中在其16岁至18岁阶段骗取了20余万元;成年后又骗取了170余万元。案发后在家人协助下退还了部分钱款并获得谅解。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浦东新区检察院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并提起公诉。 法院经过审理完全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和量刑建议: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二万元。 这起案件警示公众:在网络交友活动中一定要保持理性审慎和警惕性,避免陷入以“情感”为包装的诈骗陷阱。 司法机关通过严谨细致的证据审查和精准把握事实与法律适用有力惩治了犯罪行为,维护了被害人合法权益也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提供了司法保障。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企图利用网络隐匿性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