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庆红岗法院八百垧法庭在处理一起房屋产权变更引发的租赁合同纠纷时,成功调解了14家市场经营主体的纠纷。这让14家商户的生意稳定下来,也维护了大庆市红岗区的经济秩序。这次纠纷源于2025年某公司收购红岗区八百垧某小区14处商业服务用房,收购后发现这些房产已被原产权人出租给多家商户。新业主把原产权人和各承租商户告上了法庭,要求腾房并支付占用费。红岗区法院受理了这个系列案件后,庭长邱剑和法官付永光没有直接启动诉讼程序。他们综合研判后认为,虽然案件基本事实清楚,但背后牵扯到复杂的经济社会关系。涉案商服很多还在经营中,有些商户在当地经营多年,积累了稳定的客户和市场信誉。如果简单判决腾退房屋,虽然于法有据,但可能会切断这些小微市场主体的经营命脉,引发生计、就业等一系列问题。因此他们决定把纠纷导入先行调解程序。承办法官秉持着“司法工作不能就案办案”的理念,征得所有当事人同意后开展调解工作。他们找到了核心争议点:新房主主张收回房屋;各承租商户则强调租赁合同的稳定性对他们至关重要。针对这个问题,他们开始了实地走访和背对背沟通。最终他们提出了“已欠费用依约给付、新签合同重新协商、不同房屋分类计算、所有商服打包解决”的调解思路。这个方案既保障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又为商户继续经营创造了空间。最终14家商户当场结清了所欠租金,新房主与各商户签订了新的房屋租赁合同。这个成功化解纠纷的案例彰显了基层司法机关在参与社会治理和服务高质量发展中的主动作为和智慧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