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守护江淮绿色底色:安徽立法执法司法协同交出生态治理新答卷

升金湖畔,白头鹤悠然漫步;徽州古道上,徒步爱好者安心畅行;田间地头,莓农喜获丰收;此幅幅生动的生态宜居图景背后,是安徽政法机关以法治之力守护绿色家园的坚实步履。 当前,美丽安徽建设的纵深推进对法治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安徽政法系统聚焦生态环境保护的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通过健全立法供给、强化执法监督、完善司法保护等多管齐下的举措,逐步形成了系统完善的生态文明法治保障体系。 在立法层面,安徽省司法厅加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配合,建立健全立项论证、项目储备、立法协调等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环境治理、生态修复、产业节能等领域的立法工作。近年来出台的多项法规,正是这一努力的具体体现。2024年9月实施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办法》,建立了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强化了湿地保护执法监管,使升金湖这一国际重要湿地的白头鹤、东方白鹳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数量明显增加。此外,《安徽省自然保护区条例》守护生态系统完整性,《安徽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推进长三角流域船舶污染防治一体化,《关于加强长江江豚保护的决定》实现与苏浙皖的区域协同保护。这些法规共同织密了生态环境保护网,激活了绿色生产力。 在执法层面,安徽司法机关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以巢湖保护为例,合肥铁路运输法院依法严惩非法捕捞、非法采砂、非法狩猎、污染环境等犯罪行为,并创新适用从业禁止规定,使涉巢湖非法捕捞案件数量持续下降。全省范围内,2025年法院审结环境资源案件3997件,积极参与长江、淮河、新安江、大运河、巢湖等流域的保护治理。自2021年全面禁捕以来,全省共侦破长江流域非法捕捞、非法采砂刑事案件2057起,打掉犯罪团伙288个,利用了法治的震慑和保护功能。 在监督层面,检察机关精准发力,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旌歙古道保护案就是典型示范。这条始建于隋朝、历史风貌保存最完好的徽州古道,因疏于管理和自然灾害出现堵塞和安全隐患。旌德县人民检察院根据线索走访调查后,向涉及的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依法监督其履行古道文物修缮保护职责。在检察机关持续跟进监督下,不仅堵塞和设施损毁等问题得到解决,古道保护工作还被纳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整体规划,实现了从"点状修复"向"系统治理"的转变。 安徽历史文化底蕴深厚,丰厚的文物和文化遗产资源需要法治保护。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活动,强化对文化遗产、生态环境的精准监督,既保护好历史文脉,又守护好绿水青山,充分说明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要求。 这些举措的实施,反映了安徽政法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实际行动。通过完善生态立法体系、强化生态执法监督、创新生态司法保护、推进生态守法实践,安徽正在构建起纵横交织、层次分明的生态文明法治保障网络。

当白头鹤的翩跹身影与千年古道的斑驳石阶共同构成时代画卷,安徽用实践证明:生态文明建设既需要法律制度的刚性约束,更需要将法治精神转化为社会共识。这条兼顾保护与发展的道路,正在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书写具有示范意义的"安徽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