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创新档案普法形式 老物件为载体激活"城市记忆"

随着《浙江省档案条例》施行,如何让法规条文“落到纸上”更“走进人心”,成为各地推进档案治理现代化的一道现实课题。

部分基层单位和群众对档案的公共属性、法律边界与保存利用方式仍存在认知不足:有的把档案简单等同于“旧材料”,忽视其在社会治理、民生服务、历史记忆中的基础性作用;有的在收集、归档、保管、开放利用等环节缺少规范意识,导致“有故事无凭证”“有材料难查询”的问题时有发生。

条例的实施为依法管档、规范用档提供了制度依据,也对宣传普及提出更高要求。

针对“政策理解门槛高、公众参与度不足”的共性难点,丽水探索以叙事化、场景化方式开展普法与业务指导。

在复古的继光街茶馆里,宣讲员手捧老账本、老照片、老报纸等,以情景剧、脱口秀、弹唱和互动问答等形式,将条例要点、档案知识与生活记忆结合起来:例如以“双职工家庭70年前的收支账本”为切入口,把抽象的制度条款转化为可感知的历史细节,让群众在“看得见的证据”中理解档案为何要依法收集、规范保管、合理利用。

这种表达方式既降低了信息接受成本,也更容易激发公众对“身边记忆”的保存意识。

从原因看,丽水做法体现了基层治理传播规律的转变:一方面,政策宣讲从“单向灌输”转向“共情沟通”。

档案天然承载时间与情感,通过具体物件串联个人经历与城市变迁,更能唤起群众对公共事务的认同感。

另一方面,法规落地需要专业力量支撑。

丽水市档案局、档案馆组织骨干人才、青年干部与专家学者组建“兰台宣讲团”,并邀请高校理论宣讲研究领域专家担任导师,既补齐了基层宣讲的专业性,也提升了内容组织与表达方式的系统化水平。

这种探索的影响,既体现在短期的传播效果,也体现在中长期的制度化收益。

短期看,宣讲活动以多元形式增强互动性,推动群众从“听说条例”到“理解条例”,从“知道档案”到“愿意保存”,形成社会关注热点与口碑传播。

长期看,公众依法归档、规范保存意识提高,有助于夯实档案资源建设基础,减少单位与个人在证据链、凭证链上的断裂风险;对公共服务而言,档案的可查可用将更好支撑教育、就业、社保、住房等民生事项办理,提升治理效率与透明度;对文化传承而言,档案以真实记录为核心,能够为地方史志编纂、城市记忆保护和文化创新提供可靠支点。

在对策层面,丽水提出围绕条例贯彻实施持续发力:一是建强本土宣讲队伍,形成覆盖不同领域、不同年龄层的宣讲力量,确保内容既准确又接地气;二是开展“七进”宣讲,把宣讲延伸到社区、学校等场景,推动档案法规与群众日常相遇;三是举办专题培训,将法规要求与具体业务流程相衔接,提升基层单位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四是打造特色实践品牌,使宣讲从“活动化”走向“机制化”,让档案知识和依法管档理念成为长期稳定的公共议题。

从前景判断看,随着依法治档深入推进,档案工作正从“幕后支撑”加速走向“公共服务前台”。

未来,条例实施效果将更多体现在基层治理细节:档案资源更完整、利用渠道更顺畅、公众获得感更具体。

与此同时,宣讲模式仍需在可复制、可持续上持续探索,例如针对不同群体形成分众化话语体系,兼顾故事性与规范性;在保障安全合规前提下,推动更多档案资源以适当方式“可见、可学、可用”,让真实记录在城市发展和社会记忆中发挥更大价值。

档案见证历史,历史启迪未来。

丽水市档案部门的这一创新探索,不仅是对新时代档案工作的有益尝试,更是对如何让文化遗产活起来、用起来的深刻思考。

当档案从尘埃中走出,用群众听得懂、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讲述过往,历史就不再是遥远的记忆,而是触手可及的精神财富。

这种创新宣传方式的推广,必将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档案意识,为文化传承和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