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男子月薪五千打赏主播十余万 法院认定赠与行为合法驳回妻子追讨诉求

福州市罗源法院日前公布一起因网络直播打赏引发的家庭财产纠纷案。案件围绕夫妻共同财产处分权限、网络消费行为效力等问题展开,对近年来增多的打赏纠纷具有一定参考价值。法院查明,张某与李某系夫妻关系。2025年4月1日至5月21日间,月收入不足5000元的李某在某社交平台注册两个账号,通过多次充值购买虚拟礼物向主播打赏。一个多月内,李某累计充值十余万元,其中向主播周某打赏超过9万元。张某发现后起诉称,自己对对应的打赏并不知情,且充值款项多为李某借款所得,债权人上门催讨已影响家庭正常生活。

直播打赏折射出新型消费场景与家庭财产管理之间的碰撞。司法裁判以事实和证据为依据,在保障交易稳定的同时,也提醒个人对消费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对家庭而言,减少损失往往靠的不是事后诉讼,而是事前沟通、明确财务边界并做好风险提示;对行业而言,规则越清晰、管理越前置,纠纷与成本就越可控,网络消费生态也更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