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河南新郑市检察院曝光的一起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一名8岁女童小花在小区超市遭遇了猥亵,结果反被超市老板诬陷偷窃。小花的父母在获悉情况后,立即带着她去报警。警方进行了DNA检测,但并没有发现超市老板张豪的生物痕迹。张豪随后否认了所有指控,并坚称小花有偷窃习惯,故意诬陷他。这个案件没有直接物证和目击证人,犯罪嫌疑人也没有口供。 然而,检察官在调查过程中注意到一个重要细节:超市门口的公共监控记录了小花进出超市的全过程。案发当天下午三点多,小花蹦蹦跳跳地跑进超市里,脚步轻快、透着孩子特有的雀跃。但是没过几分钟,她就慌慌张张地从超市里跑出来,脚步凌乱得几乎要摔倒。这个反差引起了检察官的怀疑。 为了保护小花免受二次伤害,检察机关没有让她参与办案环节。他们依靠公安机关最初制作笔录时的同步录音录像来了解案情。视频中显示小花眼神里充满了恐惧,但她把整个过程陈述得条理清晰。她说她进去买零食时,被张豪拉到二楼卫生间并关上门实施了猥亵行为。 检察官反复观看录像后找到了突破口。他们给小花妈妈打电话问她张豪家里二楼陈设的情况。小花很快回复说:“有一张床、一个棕色床头柜、卫生间里墙角放着一个蓝色塑料盆和一把红色椅子。”这些细节非常具体且准确。 检察官立即联系公安机关建议进行二次勘查固定物证照片。公安机关完成了现场二次勘查后发现:二楼单人床和棕色木质床头柜与小花描述分毫不差;卫生间墙角蓝色塑料盆带有明显磕碰痕迹还有红色塑料椅子也完全吻合这些描述。 庭审当天检察官将公安机关提供的现场照片展示给法庭并向张豪提出一连串问题:“一个8岁孩子怎么能精准描述你家二楼卧室床的样式?”“如果没进过你家卫生间怎么知道这些细节?” 这一连串质问让张豪慌了神无法回答问题而心理防线彻底崩溃认罪悔罪。最终法院全面采纳检察院指控意见判处张豪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将相关视频带给心理咨询师看望小花几天后心理咨询师带回好消息:“坏人终于被抓走了我再也不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