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欧盟进口乳制品正式征收反补贴税 涉及六大类产品税率因企业而异

问题——在国际乳制品贸易竞争加剧背景下,部分进口产品价格优势明显。

商务部公告显示,调查机关在立案后围绕“是否存在补贴及补贴幅度、是否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补贴与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核心问题开展调查。

终裁结论认为,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存在补贴情形,我国国内相关乳制品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补贴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由此,国家决定对相关产品采取反补贴措施,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原因——此次措施建立在法定程序与证据基础之上。

根据公告信息,商务部于2024年8月21日发布公告决定立案调查;2025年12月22日作出初裁认定补贴与损害成立,并在初裁后继续就补贴、损害及因果关系进行补充调查与核实,最终形成终裁。

业内人士指出,乳制品是民生消费品,也是农业与食品制造业的重要链条,若境外补贴通过低价出口等方式持续输入,可能挤压国内企业正常经营空间,影响产业投资预期与上下游稳定,这是启动贸易救济调查的现实动因之一。

影响——对市场而言,征收反补贴税将抬升相关进口产品的税费成本,进口经营者需在进口环节向海关缴纳相应税款,计征方式为从价计征。

被调查产品包括部分乳酪及脂肪含量超过10%的未浓缩且未加糖的乳及稀奶油等,涉及04015000、04061000、04062000、04063000、04064000、04069000等税目。

短期看,相关进口品类价格体系与渠道结构或将调整,国内同类产品竞争压力有望缓解;中长期看,措施将促使进口贸易更注重合规与真实成本反映,同时也对国内企业提出更高要求——不能仅依赖贸易救济“喘息”,更需提升品质、效率与品牌力,以满足消费升级与多元化需求。

对消费者而言,市场总体供给仍有多渠道来源,价格波动幅度取决于企业替代供给、库存与合同安排等多重因素。

对策——公告明确,本次反补贴税自2026年2月13日起实施,期限5年。

对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2月12日期间已依初裁缴纳的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海关将按终裁确定的产品范围与税率结算,超出部分予以退还,不足部分不再追缴;对临时措施实施前进口的相关产品不追溯征收。

与此同时,公告也留出制度化救济渠道:征税期间利害关系方可依法申请复审;对终裁决定及征税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专家表示,这些安排体现了贸易救济措施在规则框架下的可预期性,有助于企业据此完善合同条款、优化供应链与风险对冲。

前景——在全球经贸不确定性上升、农产品与食品类贸易摩擦易发的环境下,反补贴措施的实施释放出清晰信号:维护公平贸易、保护合法产业利益的立场坚定,同时也强调依法依规、程序透明。

下一步,相关企业需加快产品结构调整与技术升级,提升奶源质量管理与深加工能力;进口商与下游渠道则应主动评估税负变化,拓展合规稳定的采购来源。

更重要的是,围绕乳制品等民生品类的贸易争议,仍需通过对话磋商、行业沟通与规则协调寻求可持续解决路径,避免摩擦外溢影响正常经贸合作。

此次反补贴措施的实施,彰显了我国维护产业安全和经济主权的坚定决心,也体现了对国际贸易规则的尊重和运用。

在全球经贸格局深刻调整的背景下,此类贸易救济手段的合理使用,不仅保护了国内产业的合法权益,更为构建新型国际经贸关系提供了中国方案。

未来,如何在开放发展与产业保护间寻求平衡,仍是后疫情时代全球经济治理的重要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