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证”不可替代,任何违法行为都会受到惩罚

那个延吉西站的假警察事件最近闹得挺大。听说那个男的拿着个假证,想蒙混过关去搭火车。结果被执勤民警识破了,一下子露了馅。 当时,民警接过他的证,立马觉得材质不对劲。再仔细查一下,男子支支吾吾的,说防伪标识没做好,还请求民警给他点通融。可问题是,问他单位和职务的时候,他就答非所问了。后来经过系统比对,发现证件上的职务栏跟他真实单位完全对不上。这下子真相大白了。 这个男子本来是个业务员,买了一张假警察证想方便出差。那天他想坐的车没票了,就想靠这身“制服”跟民警套近乎,混进车站买票。结果呢?机关算尽反误了自己的“前程”,被拘留了十五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伪造证件零容忍啊。这次被拘留也是理所应当。还有一个重要提醒:车票可不是靠什么警察证就能代替的,必须用有效证件才能进站。 再说说哪些证件是有效的吧:居民身份证(包括港澳台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这些都行。 进站流程其实也不难记:如果你有身份证、港澳台通行证这种可以直接刷证过闸机的证件就方便了;其他证件就走人工通道核验一下。如果没带证件也不用担心,可以在车站办电子临时乘车身份证明。 最后还是那句话:法律红线不可逾越。“铁证”不可替代,任何违法行为都会受到惩罚。守法才是真正的“捷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