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死合法化,你要问咱们国家真的有这么多人需要安乐死吗?

其实安乐死合法化这事吧,基层医生刘贵芳是最有发言权的。她见过太多绝症病人的痛苦,比如重度癌症晚期被癌痛折磨得睡不着觉的,高位截瘫因为长期卧床没了活气的,还有老人硬撑着不走为了不拖累儿女的。她在两会上喊出了安乐死合法化的口号,觉得生死都该是每个人的权利。绝症患者有权选个体面的方式离开。你要问咱们国家真的有这么多人需要安乐死吗?数据早就摆那儿了。每年死亡的人里头,有10%的是在极端痛苦中离开的;光是2020年的癌症死亡率,比2015年就涨了28.4%。再看老龄化趋势,60岁往上的人口占了18.7%,这就让那种病了又治不好的人越来越多。这些数字背后,不光是家庭为看病返贫的压力,更是患者想有尊严地走人的愿望。 想让安乐死立法可真不容易。从1988年严仁英、胡亚美最早提议案开始,到1994年广东32名代表联名提议,1995年又有170位代表递交了4份议案;2003年神经外科专家王忠诚建议北京试行;2019年李杰、马一德更是建议直接写到民法典里。这么多年来,有几百位人大代表一直在推这事。他们最核心的想法就是要保护人的最终尊严。马一德设想过条文说:只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书面申请一下就行;经过审核和资质医院的实施,想撤销意愿也随时候着;李培根院士也说过自己希望将来能选这种方式。大家觉得只要立法规范了,就能避免坏的结果出现。 国外像荷兰、新西兰这些国家早就把安乐死合法化了。新西兰那边规定得挺严:得满18岁、是本地公民、得是不治之症(预计要死在半年内)、身体机能不行了、痛苦根本缓解不了、脑子还得清醒、还得有2位医生都同意才行。但哪怕条件这么严苛,还是有争议。前阵子荷兰就有个74岁阿尔茨海默病的老人在打针的时候反抗了起来,这就让大家开始质疑患者的意愿到底是不是真的自主。 咱们国家现在面临的现实难题其实也挺多:患者是不是真的自愿(会不会被家里人逼着妥协)?医生的伦理观念能不能接受这种转变(从救人变成协助死亡)?医疗技术能不能撑得住(误诊了怎么办?或者以后万一有新药出来了怎么办)?正因为这些棘手的问题,到现在安乐死还没落地。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大家就不关心怎么减少病人的痛苦了。临床中安宁疗护倒是成了个更现实的选择:到了最后关头的患者得好好护理皮肤;翻个身、贴个溃疡贴预防褥疮;医护人员得盯着疼不疼;用点药缓解一下;控制一下病房气味;勤通风、帮着患者洗澡;家属也得配合着照顾生活和情绪。这些方法虽然没法完全替代安乐死,但确实能让病人在最后的一段路走得舒服一点、安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