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服装行业里原创设计投入大,仿版抄袭成本低。这次上海锦某服饰公司把杭州飘某服装公司和韩某告到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这事儿最后有了结果。法院认定,杭州飘某服装公司在淘宝平台上大量仿制上海锦某服饰公司原创服装款式,给品牌商誉造成了损害,确实构成不正当竞争。这个判决把被告侵权的行为给划了个清楚的界限,也为行业原创款式维权提供了很好的参考。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原告上海锦某服饰公司是“郁香某”品牌女装的经营者,他们投入了很多资源搞原创设计,结果被告飘某公司就在淘宝平台上开店了,叫“韩某某专柜”。他们卖的衣服款式跟原告的一模一样或者很像,还用“商场同款”“专柜正品”这样的词来误导消费者。最气人的是他们还借助淘宝的识图功能,把仿版产品优先展示出来,搞得消费者都分不清真假了。锦某公司给飘某公司发了律师函要求他们停止侵权,可他们还是不管不顾接着卖。黄某某作为飘某公司的唯一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店铺的运营。他还混同了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锦某公司就把这两个人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还有消除影响。法院最后判了被告飘某公司要停止侵权和赔偿经济损失还有合理费用。这个判决出来后两边都不服气上诉了一下,后来都撤了诉,一审判决就生效了。法院是怎么看的呢?首先法院觉得服装款式就是企业的核心资源和竞争力。原告拿出来了设计底稿、产品图册这些证据证明自己对这些款式享有权利。所以他们的权益就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了。接着法院觉得被告没有原创投入大量抄袭原告26个款式的服装(也就是说仿了26款),紧跟着原告的上新节奏来仿造新款(比如有些款号还和原告的一样),还误导消费者说是商场正品或者专柜正品。然后他们利用平台的识图功能把交易机会都给抢走了。这种做法明显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啊!所以就认定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了。最后责任主体这块儿法院也说得很明白:飘某公司侵权的款式占店铺总款式60%以上(这个比例挺高的),主观过错也很明显;黄某某作为唯一股东参与了运营,还证明不了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所以和飘某公司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