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管理通告,决定在每年候鸟春秋迁徙期间,对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域及周边3公里鸟类觅食栖息区域实施无人机临时管控措施。
这一决策的出台,源于一起令人痛心的事件。
本月初,一架无人机在东营滨海大道附近低空飞行拍摄时,与正在迁徙的大雁发生碰撞,导致大雁头部受伤最终死亡。
事件发生后,东营市文旅部门发表声明指出,这只从空中坠落的大雁提醒我们,以无人机拍摄获得的美丽画面所付出的生命代价过于沉重。
这一表态反映出相关部门对生态保护的深刻认识。
无人机伤鸟事件并非孤立现象。
近年来,随着无人机技术的普及和应用成本的下降,无人机拍摄和追鸟活动在摄影爱好者中悄然兴起。
各地候鸟迁徙季节频繁发生的"无人机伤鸟"事件表明,这已成为威胁野生动物安全的现实问题。
江苏淮安曾发生东方白鹳被无人机绞断双腿致死的案例,新疆赛里木湖的大天鹅因长期遭受无人机骚扰而被迫奋起反抗。
这些事件充分说明,无人机对候鸟的危害已经到了必须重视的程度。
无人机的危害不仅限于直接碰撞。
低空飞行的无人机会对候鸟造成惊吓,导致其弃雏逃离,甚至打乱候鸟迁徙过程中的觅食与休憩节奏,影响其储备迁徙所需的体能。
一些摄影爱好者以"记录自然"之名,实际上是在追逐"大片素材",将候鸟视为可被逼近、可被追逐的拍摄对象,这种行为与"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相悖,与中国式现代化所倡导的"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要求背道而驰。
面对这一挑战,相关部门和企业展现出了快速而坚决的行动力。
事件发生于11月1日,11月3日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即明确表示,所有通过无人机追赶、惊扰鸟群等方式拍摄的作品,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在当地摄影比赛的参赛资格。
11月4日,无人机龙头企业大疆在第一时间将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定为"加强警示区"。
11月12日,该保护区被正式划为无人机禁飞区。
这一系列措施的推出,不仅是对生态威胁的及时应对,更体现了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各界对生态治理的责任担当。
然而,在看到进展的同时,也应清醒认识到存在的不足。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虽然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从事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但对无人机噪音、飞行轨迹等具体干扰形式的界定仍相对模糊。
对于发生在保护区外的违规飞行,或通过技术手段突破"电子围栏"的"黑飞"行为,相关部门的监管和取证难度依然较大。
这些法律与监管的滞后性,为不文明拍鸟行为留下了空隙。
要彻底杜绝"以爱之名"伤鸟的现象,需要多管齐下。
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加强监测和巡逻的密度,充分运用科技手段精准识别违规飞行行为,对屡教不改或造成恶劣后果的行为加强惩戒,切实提升法律的震慑力。
另一方面,需要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力量,摄影行业协会、专业媒体等应共同抵制并谴责不文明的鸟类摄影作品,形成行业共识。
只有通过持续的正向引导和规范,才能让文明观鸟、保护候鸟的理念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衡量一座城市的文明高度,不仅看高楼林立,更看能否为一只迁徙的候鸟留出宁静天空。
对“扰鸟拍摄”说不,并非拒绝记录自然,而是以更克制、更专业、更守规矩的方式亲近自然。
让每一次观鸟都成为保护的一部分,让每一次按下快门都以不打扰为前提,才能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落到行动中、落到每一段迁徙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