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机关多措并举重拳遏制毁林毁草 以法治力量筑牢北疆生态安全屏障

内蒙古自治区近期公布打击毁林毁草违法犯罪的阶段性成果;2025年全区检察机关已办理对应的案件11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2件,生态修复面积相当于2940个标准足球场规模。 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内蒙古拥有13.2亿亩草原和3.73亿亩森林资源。但部分地区受经济利益驱动,违规开垦、非法占用等行为屡禁不止,不仅破坏生物多样性,还威胁京津冀乃至华北地区生态安全。 检察机关创新办案机制,采取"惩治+修复"双轨方式。对涉案面积大、主观恶性强的案件从严惩处,同时创新司法手段,将碳汇认购纳入生态补偿机制。在鄂尔多斯某案例中,当事人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被判令购买560吨林业碳汇,探索"破坏者付费"的生态修复新模式。 制度创新成为治理关键。自治区构建"四大检察"协同办案体系:刑事检察打击犯罪,民事检察追索赔偿,行政检察监督执法,公益诉讼检察推动系统治理。通过包片指导、个案研讨等机制,基层办案效率提升40%,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60天。 面向未来,内蒙古正将成果转化为长效机制。林草部门与司法机关建立卫星遥感监测数据共享平台,运用"空天地"一体化技术实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处置。今年计划在重点盟市推广"生态检察官+护林员"网格化管理,并将法治宣传与那达慕大会等民族活动相结合,提升农牧民守法意识。

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内蒙古检察机关在打击毁林毁草犯罪中的实践,充分反映了司法机关对国家生态安全的维护。通过刑事打击、行政监督、生态修复、法治宣传的有机结合,形成了保护林草资源的立体化工作格局。这种系统性、专业化的执法实践有效遏制了违法犯罪,为全国生态保护执法提供了借鉴。随着有关机制的健全和执法力度的持续加强,内蒙古的林草资源保护必将取得更大成效,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