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猎归

峱山猎归这首诗让我想起了方玉润的话,说寥寥数语就有分合变化之妙。这首诗展现了一种猎人们的快意与自豪,读起来感觉特别痛快。整个诗分为三章,每章都只有十二句,可是每章都像山风一样直扑过来,让人感觉特别有冲击力。首章讲的是他们在狃之间遇到了对方,每一次相遇都像是把这次狩猎定格成了一个高光时刻。每次相遇的地方不同,山道、旷野、阳坡,每个地点都有自己的特点。 地点在这里可不是背景板,而是象征着荣耀的奖牌榜。诗人把猎场当作赛场,山南向阳的地方草木稀疏,但反而更显力量。道路蜿蜒曲折,考验着猎人们的耐力和判断力。每次遇到对方就像是暗自加冕,“我”不仅在场,而且抢眼。 接下来每一章都换了四个字,但是却给人一种惊险感。他们追赶猎物的时候,从大兽升级到两狼,难度指数飙升。不过诗人没有直接写射杀的过程,只写了并驱的场面,把惊险留给了读者去想象。两狼夹击、人兽相搏的场景肯定惊心动魄,“子之还兮”把这次狩猎推向了高潮。 每个章节押韵落在句末第二字:首章是还、间、肩、儇,次章是茂、道、牡、好,末章是昌、阳、狼、臧。“兮”字收束,像鼓点由近及远,让人听着心里痒痒的。 三首诗里的互赞让人印象深刻:子之还兮遭我乎狃之间兮;揖我谓我儇兮;揖我谓我好兮;揖我谓我臧兮。每次作揖都是一次盖章。这些词汇给猎人带来了更高的光环:“儇”是轻捷,“好”是善猎,“臧”是健壮。 这个过程中没有胜负之分,只有分享和合作。当“子之还兮”遇上“谓我儇兮”,他们把这次合作升格为一种仪式:猎物被带回部落的时候荣誉也被带回来了。 千年之后,我们还能从这短短的八十四字里感受到山风和狼烟还有心跳声。这种自豪比奖杯更锋利:原来我也可以这么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