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明确:使用辅助驾驶系统逃避监管构成危险驾驶 驾驶人须担法律责任

随着汽车智能化技术快速发展,辅助驾驶系统正成为越来越多车型的常见配置;但现实中,一些驾驶人把“辅助驾驶”误当成可完全替代人工的“自动驾驶”,由此带来的安全风险不断显现。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指导性案例271号《王某群危险驾驶案》,对有关责任边界作出明确说明,为规范辅助驾驶系统使用提供了清晰的司法指引。

技术进步应当服务于安全与福祉,而不是成为违法行为的“遮羞布”;最高法通过指导性案例划清“辅助”与“替代”的界限——既规范了个案责任认定——也为公共安全提供了制度支撑。对每一位驾驶人而言,无论车辆具备何种功能,握住的从来不只是方向盘,更是对生命安全与法治底线的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