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数字贸易进入提质增效关键期。近年来,我国数字贸易保持较快增长,外贸结构优化和新动能培育中的作用不断显现。《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创新发展数字贸易”。2026年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数字贸易如何在外部环境更趋复杂的情况下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在全球竞争中形成新优势,成为各方关注的重点。总体看,我国数字贸易在规模扩张的同时,仍面临规则衔接、技术供给、合规成本和国际合作等多重挑战,亟需从“增量扩张”转向“质量引领”。 原因——外部竞争加剧与内部短板交织。一上,全球数字经济加速演进,各国数据治理、数字服务准入、平台监管、跨境合规等领域的规则博弈明显升温,数字贸易正由“成本竞争”转向“规则与标准竞争”。另一上,我国数字产业供给能力与关键核心技术仍需加强,部分高附加值数字服务出口占比有待提升;数据跨境流动安全与便利之间需要更精细的制度设计,企业在跨境业务中面临合规要求差异、认证互认不足等现实难题。同时,知识产权保护、海外维权渠道、复合型人才储备等基础支撑仍需补齐,这些因素共同制约数字贸易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 影响——既关系外贸结构,也关乎产业升级与规则话语权。数字贸易贯通研发、生产、营销和交付全链条,带动通信、云计算、物联网等产业发展,推动服务外包与专业服务向数字化、平台化转型。若能在制度创新、技术突破和市场拓展上形成合力,将有助于提升服务出口质量,增强企业“走出去”能力,并提升我国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深度与影响力;若应对不足,则可能出现高端供给不足、合规成本上升、市场拓展受限等问题,削弱我国在新一轮数字经济竞争中的战略主动。 对策——以开放、创新、保障、合作“四轮驱动”破题。业内人士认为,数字贸易突围需要在高水平开放、业态模式创新、政策保障与国际合作上协同发力。 其一,持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制度型开放。推动电信、互联网、文化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鼓励外资加大对数字领域的投入与合作。在安全可控前提下,建立更高效便利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降低企业合规成本与制度性交易成本。依托数字服务出口基地、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平台,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通过先行先试和压力测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为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提供稳定预期和制度支撑。 其二,加快培育数字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提升供给质量。围绕数字应用场景拓展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数字金融、在线教育、远程医疗、专业服务等领域发展,培育云外包、平台分包等服务外包新形态,带动服务外包数字化转型。同步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提升通信、物联网、云计算等领域的对外贸易能力,增强我国数字产品与数字服务的国际竞争力。通过“技术+场景+标准”组合升级,推动从一般性服务输出向高附加值解决方案输出转变。 其三,完善政策支持与保障体系,夯实长期竞争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尤其加强对源代码、算法、商业秘密等专有信息的法律保护与执法协同,畅通海外维权渠道,提升企业在国际合作中的确定性。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创新培养模式,深化校企、政企合作,完善复合型人才梯队建设,提升从业人员在跨境合规、国际规则、技术研发与商业运营各上的综合能力,以人才支撑产业升级和市场开拓。 其四,持续提升国际合作水平,拓展“朋友圈”与“规则面”。全球范围内,推动形成开放、公平、非歧视的数字发展环境,促进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深化共建“数字丝绸之路”。加强与东盟、中亚、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等合作,围绕数字基础设施、数字服务、标准互认、能力建设等方向落地更多务实项目,以合作拓市场、以协同促规则。 同时,数字产业是数字贸易的供给侧基础。专家指出,夯实数字产业基础、突破技术瓶颈与供给短板,是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路径。具体而言,可依托海南、上海临港等数字保税区建设高附加值服务出口基地,推广研发便利化政策,完善国际认证支持,重点扩大电信、计算机信息服务及专业技术解决方案出口规模;探索在区内建立研发数据白名单机制,推动非敏感数据便捷出境,提升跨境研发效率;支持企业通过区块链存证平台开展数字版权跨境存证与授权,并配套完善保税研发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形成更具竞争力的制度供给。围绕品牌与市场端,可实施服务品牌出海计划,在对应的平台建设全球服务展示中心,开展技术方案可视化展示与跨境直播推广,提升我国数字服务的国际识别度与议价能力。 在“走出去”上,推动海外数字基础设施布局与规则完善同步推进,构建“硬联通”与“软规则”协同的数字基建体系。在共建“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和RCEP伙伴国家有序布局海外数据中心、云计算节点、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等,由央企与民营龙头组建联合体,降低单家企业出海成本与风险。探索推出数字身份互认公共服务平台,集成多因子认证、可信时间戳、加密传输等能力,推动“一次认证、跨境通用”,以公共服务降低交易成本、提升跨境业务效率。 前景——以“规则对接+产业升级”塑造新优势。面向“十五五”,数字贸易竞争将更强调规则治理能力、技术供给能力和生态组织能力。我国若能依托开放平台加快制度创新,在产业链关键环节实现持续突破,在数据流动与安全治理中形成可操作、可复制的制度安排,并以更高水平国际合作拓展市场与标准互认空间,有望推动数字贸易从“规模扩张”走向“结构优化”,从“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在全球数字经济版图中形成更稳固的竞争优势。
站在“十五五”规划的新起点,数字贸易发展既迎来全球数字治理体系重塑带来的机遇,也面临技术博弈加剧的挑战。要在数字经济时代形成与我国经济体量相匹配的国际贸易新优势,需要在开放中拓空间、在创新中增动能、在合作中促共赢。这场关乎未来竞争力的攻坚战,离不开政策制定者、市场主体和国际合作伙伴的共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