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发生的一起商家滞留未成年人事件,再次引发公众对经营者权力边界的关注;事件中,某零食店店员因怀疑两名女孩偷拿商品,擅自将其留在店内20多分钟“调查”,期间不允许孩子与家长联系,直到女孩打开背包自证清白才放行。此举表面上是为了减少损失,实质已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 从法律角度看,该做法明显触碰现行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要求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身体及其携带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针对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法强调应给予特殊、优先保护,并尊重其人格尊严。商家的处理方式不仅侵害消费者的基本权利,也可能给未成年人带来不必要的精神压力和心理负担。 问题背后,是部分经营者法治意识不足、权力观念错位。一些商家将防损等同于“调查、扣留、审问”的权限,甚至把自己当作“执法者”,本质上是对商业管理职责的误解。类似越权并非个案:有人在无充分依据时对顾客非法搜身,有人将“怀疑”当成事实当众贬损他人声誉。这些现象反映出部分经营主体对权责边界认识模糊,法治思维亟待补上。 这种“私设公堂”式管理的代价不小。短期内,它直接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基本的消费信任;长期看,也会侵蚀商家口碑与信誉,最终反噬经营的可持续性。当消费者对商家的管理方式产生恐惧与排斥,商业环境的健康生态也会随之受损。 解决问题需要多方发力。对经营者而言,首先要补齐法治短板,明确权责边界。即便发现疑似盗窃,调查与处置权也属于执法机关,商家能做的主要是固定证据、及时报警并配合处理,不能擅自扣留他人。其次,要完善内部管理,优化防损流程。在加强技术手段的同时,建立必要的人工复核与分级处置机制,避免仅凭主观怀疑就采取强制性做法。再次,应加强对一线员工的法律培训与服务意识教育,提升依法处置突发情况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权利边界意识。 从更广的层面看,该事件也提醒相应机构加强对商业经营活动的规范引导。可通过典型案例通报、法律知识普及等方式,让经营者更清楚地认识到:守住合法合规底线、以尊重为前提进行管理,才是更稳妥、也更可持续的路径。对明显违法行为,也应依法处理,形成必要的警示效果。
这起看似个案的事件,折射出部分经营者法治意识的缺失,也暴露出现代商业管理中对人文关怀的不足。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背景下,“宁可错防一百不可漏放一个”的旧思路,应让位于“守法经营与人性化管理并重”的新共识。只有当企业真正敬畏法律、尊重权利,“顾客至上”才不会沦为空洞口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