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成都国际陆港运营有限公司给国内首次开出了基于国际铁路联运的“一单制”提单。这家公司也顺势成了国内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的排头兵,从一开始就以中欧班列为载体,后来又慢慢向公铁、空铁、海铁等各种联运形式延伸。目的就是想让企业能做到“一次委托、一次报价、一单到底、一票结算”,把物流弄简单一点。 这次他们弄出的新东西叫“蓉深港”铁海联运“一单制”提单,就是给四川成都发往波兰格但斯克港的灯具产品用的。这是国内头一回依据《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的条文来弄提单。以前提单也就是个运输合同的证明和货物收据,现在这种新单子不一样了,按照《公约》的精神,它有更强的法律确定性和物权凭证功能,还能跟金融机构搭伙一起用。 为了把这个物流信息搞通顺,成都国际陆港运营有限公司打通了和深圳盐田港的集装箱作业还有航运物流信息通道。企业现在只要盯着这张单子就能全程知道货在哪儿了,不管是铁路段还是海运段都能看得一清二楚。这其实就是“一单制”运行的物理跟信息基础。 另一个大变化是它在规则和金融方面的尝试。报道里提到的“双轨制”模式挺务实的,就是为了把《公约》里说的“可转让单证”制度和咱们国家现在的运输责任体系平衡一下。更关键的是,提单不光能证明货在那儿,还能用来向银行贷款或者结算流转了。 这次签发的提单背后关联着一批从成都青白江城厢站出发、坐火车到深圳盐田港、再坐船去波兰格但斯克港的灯具产品。这个例子说明“蓉深港”铁海联运班列已经做到了“周周班”,还有盐田国际内陆港的挂牌运作也已经落地了。 接下来相关的人打算在《公约》框架下接着研究这种提单的物权属性。还要联合中国工商银行升级“中欧e单通”这些电子系统,特别是要把融资和结汇这两块的功能弄强大一点。这些措施就是想把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门槛降下来、交易成本降下来。 这张新提单的签发就是我国推进制度型开放、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小缩影。它不光是修了条路通到港口那么简单了,现在已经走到规则接轨、标准互认还有金融创新的深水区了。等以后这类做法越来越多越普及了,肯定能把四川甚至更大区域的外贸高质量发展再给推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