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顾村公园附近有一位吴女士最近和菁瑞地产闹起了不小的矛盾。今年1月她打算在这买套房,看中了A房源就给中介打了5万元意向金。后来带看几次后她又改主意了,决定买B房源并通过另一家中介完成交易。拿到房子后吴女士找菁瑞地产退钱,结果人家不肯全退,只答应给3.5万元。因为他们说已经带看过好几回了,所以扣了1.5万元算服务费。这家公司还觉得她跳单了。吴女士心里肯定不服气,她解释说B房源是多家中介都挂着的,而且是她主动提供的信息让业务员带看的。最关键的是她从头到尾都没和菁瑞地产签过任何关于B房源的合同。对于这种理由她根本不认。 到了2月13日,新民晚报第7版刊登了一篇关于这件事的报道《带看几次房就要收1.5万元?》,引发了很多人的关注。事情过去几天之后记者了解到了新进展:经过多方协调沟通,菁瑞地产最后把5万元意向金全额退给了吴女士。针对这种现象“新民帮侬忙”特别提醒大家:购房意向金和定金是不一样的概念,只要没成交这笔钱就得退;中介费得建立在成功买卖的基础上。至于带看等服务费用如果事先没说清楚就不能随便扣。 各位购房者在给钱之前一定要跟中介把退款的条件和流程谈清楚,并把相关的证据留好。这样才能避免以后发生像吴女士这样的麻烦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