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哥们儿私藏了807箱烟花爆竹,结果把自己送进去了!这个事儿发生在西昌市公安局,是1月30日的时候在马道街道办的一个自建仓库里查到的。侯某某这人挺胆大,居然敢在居民集中的区域偷偷藏这么多鞭炮。国务院安委办最近把江苏连云港和湖北襄阳的事故情况给通报了,特别强调要保持“打非”的高压态势。四川那边最近也查出不少问题。 这侯某某把没手续的烟花存进了居民区,事情闹大了就给刑拘了。他这行为能不能判刑?其实主要看啥标准。危险作业罪这顶帽子肯定是戴稳了。根据刑法规定,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规定,只要有造成重大伤亡的危险,就算犯罪。像侯某某这样未经许可擅自作业,仓库又不符合标准,本身就很危险。而且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八百多箱放在居民区,这不就是个定时炸弹嘛。 除了这个罪名,他还有可能触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虽说烟花本身不算爆炸物,但里头的火药要是拆出来单独存着,数量超过1千克黑火药或者3千克烟火药,那就够立案标准了。通常整体放着不算违法,但要是有人私自拆了再存,那就危险了。 总之烟花爆竹这玩意儿确实容易惹事儿,大过年的喜庆是一方面,安全更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