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菏泽启动药品经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履职能力考核,300余人首批参考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

当前药品流通领域监管持续深化的背景下,山东省药监局第六分局近日牵头开展了一项具有标杆意义的行业治理行动。联合济宁市医药行业协会、菏泽市医药行业协会,对辖区药品经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实施系统性履职能力考核,标志着该省药品质量管控进入精细化治理新阶段。 此次考核直指行业长期存在的痛点。尽管近年来我国药品流通规模持续扩大,但部分企业经营仍存在"重销售轻管理"现象,个别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专业素养不足、合规意识薄弱,成为药品质量安全链上的潜在风险点。2022年国家药监局飞行检查数据显示,约23%的药品经营企业缺陷项涉及人员培训不到位问题。 考核设计凸显靶向治理思维。首轮测试聚焦质量负责人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两类核心岗位,设置法规知识、专业理论、实操技能三大模块,其中《药品管理法》新修订条款、冷链药品储运规范等前沿内容占比达40%。特别有一点是,考核创新采用ABC三类差异化试卷,如对验收岗位重点考查票据审核能力,对养护岗位侧重温湿度调控标准,实现"岗岗有标准、人人有侧重"。 从实施机制看,"考用结合"原则贯穿全程。考试成绩不仅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更将作为监管部门开展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对于首次考核不合格人员,除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外,还建立了补考熔断机制——连续两次未达标者必须调离关键岗位。这种刚性约束倒逼企业建立常态化培训体系,某连锁药店负责人表示:"现在每周固定开展GSP专题学习已成硬指标。" 业内专家分析认为,此次行动具有多重示范价值。一上通过标准化考核建立人才能力基准线,破解以往"会干不会考、会考不会干"的实践脱节问题;另一方面借助结果运用形成闭环管理,推动企业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建设。中国医药商业协会有关研究显示,类似考核可使企业质量风险发生率降低35%以上。 前瞻行业发展态势,此类专业能力评价有望成为监管常态。随着《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全面实施,山东试点或将为全国提供可复制的经验。下一步监管部门计划将考核范围扩展至医疗器械领域,并探索建立线上学习考核一体化平台,持续筑牢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防线。

药品安全关系群众健康。通过能力考核强化关键岗位履职——不仅是简单的考试评分——更是推动责任落实、提升行业治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只有立标准、强能力、压责任,才能真正守住药品质量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