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婚育新政实施:复婚夫妻不享"超长婚假"引热议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就复婚职工能否享受20天婚假作出明确回应:不能。此答复起因于有网友在“问政四川”平台咨询,表示自己去年离婚,计划2026年复婚,想了解能否按照四川最新的婚假政策休假。对此,四川人社厅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回复,复婚人员不包含在该政策范围内。成都市人社局也对这一答复进行了确认。 这项规定源自2023年11月28日生效的新修正条例。根据新规,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可享受20天婚假,比原来的5天大幅延长。如果登记前参加了婚前医学检查,还可额外增加5天。这一“超长婚假”推行后,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人社厅联合发布的指导意见,这次调整不仅适用于一年内领证的新婚夫妻,也涵盖再婚职工。但在实际执行时,主管部门将“再婚”和“复婚”加以区分,将复婚排除在新政适用范围之外。 不容忽视的是,全国各地对复婚职工能否享受婚假的做法并不一致。天津市人社局曾两次公开表示,只要依法登记结婚,无论是初婚、再婚还是复婚,都可以休10天的法定婚假。山东省今年1月修订的规定同样允许再婚、复婚人员享有15天的假期,并对参加医学检查的另加3天。 与此相反,江西、安徽等地则规定更为严格。今年4月江西人社厅明确指出,仅初婚和再婚夫妻可享受地方延长部分的假期,不包括复婚人员。安徽也于3月表态称,对符合法律规定但非复婚情形,在国家规定3天基础上可延长10天,但排除了复婚情况。 各地政策上的不同,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本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理解上的差异所致。民法典关于结婚登记并未区分初、再或复婚,只要求达到法定年龄且符合条件即可。但在实际操作中,各省标准不一,造成相同情形下,职工享受到的待遇存在地域差距。 法律专家表示,这种不统一可能影响到职工基本权益。按民法典规定,无论初次结婚还是复合登记,法律效力一样。如果将复婚排除在外,有可能对这一群体形成不公平,也容易让跨省务工人员感到困惑,对政策公正性提出质疑。 专家建议,制定和调整政策时,应兼顾法律逻辑的一致性和社会现实需求。如果目的是鼓励合法登记和促进人口增长,则应一视同仁;若要作区别,也应充分说明理由,将其写入具体法律条文,而不是依靠解释来模糊处理。 目前,四川已经通过官方渠道明确了态度,但该规定是否会推动更多地方调整或催生新的法律完善,还有待观察。同时,各地也有必要审查自身有关制度,使政策更科学、公平并具备可执行性。

关于“20天超长”或“3天缩减”,背后实则映射出当前人口政策调整期所面临的挑战——如何平衡劳动者权益、社会发展需求与企业承受能力,是地方治理中的一道难题。如专家所言,有效的政策既要坚守法律底线,又需随社会变化及时调整,而这离不开广泛共识作为支撑。未来我国有关福利体系的完善,有望沿着“国家定框架、地方细规则”的思路逐步深化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