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农民工欠薪问题一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本案中,龙岗镇立京村12名农民工自2023年4月务工后,被包工头陈某旭长期拖欠工资,其中多数为年迈村民。由于往返县城法庭维权成本高、程序相对繁琐——部分群众维权陷入困境——折射出基层农民工依法维权中面临的现实难题。 问题的症结在于,传统诉讼方式与基层群众的实际需求存在落差。农民工普遍法律知识有限,对程序不熟悉;同时,往返法庭耗时耗钱,容易让人产生“打官司不划算”的顾虑。在这种情况下,矛盾容易积累,处理不及时还可能引发更大风险。 面对该情况,开阳法院楠木渡法庭主动介入,落实“如我在诉”的理念。1月15日受理案件后,法庭迅速研判案情,次日启动巡回调解,干警携带国徽进村开展工作,将解纷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实现从“群众跑法院”到“法庭进村里”的转变。 在调解过程中,法庭注重方式方法。针对现场村民情绪较为激动的情况,工作人员采用“背对背”调解:一上向被告释法明理,说明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耐心听取农民工诉求,安抚情绪,逐一回应疑问。该做法既坚持依法处理,也兼顾当事人感受,推动双方在理性基础上达成共识。 经过三小时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小额欠款当场支付,大额款项分期给付。农民工潘某权一句“这血汗钱拿得踏实”,表明了调解的直接效果。调解结束后,法庭同步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普法宣传,指导村民留存劳务证据、了解合法维权渠道,将纠纷化解与风险预防一并推进。 从更深层次看,此案反映了基层司法工作的实践方向。通过巡回调解、就地解纷,司法机关不仅解决了眼前纠纷,也更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提升了群众对司法的信任与获得感;配合针对性普法,有助于从源头减少类似纠纷。
国徽闪耀田间地头,司法温暖浸润民心。开阳县的实践表明,法律服务只有走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公平正义才能更可感、更可及。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司法下沉”既是工作方式的优化,也是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在基层的具体体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