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基层司法一线融法理与温情于治理实践——广西人大代表丁帅履职观察

基层矛盾化解的实践探索 宜州法院调解室,一场涉及两起执行案件的调解正在进行。被执行人韦某因经营困难无法按期还款——申请执行人催款心切——双方一度僵持。丁帅没有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是从法律关系入手,逐一梳理争议焦点,耐心化解对立情绪。他既理解申请执行人尽快回款的诉求,也充分考虑被执行人的现实处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分期还款的执行和解方案。这个案例反映了丁帅化解基层矛盾的理念:法律的刚性与人情的温度并不矛盾,可以在规则框架内实现平衡。 丁帅依托“代表+司法”融合模式、“代表联络站+三官一律”前沿阵地和“网格+调解”机制,推动司法服务向基层治理延伸。他把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将法治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促进纠纷实质化解和源头预防。该做法既提升了办案效率,也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村民自治的法治根基 在中国村民委员会发源地——宜州区屏南乡合寨村,丁帅深入调研村民自治的实践。1980年2月,84岁的“老主任”韦焕能召集生产队党员干部,通过民主投票成立全国首个村民委员会,制订全国第一份村规民约,确立了“村里大小事,村民商量办,村民说了算”的自治原则。 丁帅参观村民自治展示馆、与村民交流后,对村规民约背后的法治基础和民生导向有了更深体会。他表示,村规民约的务实精神和法治底色,是乡村治理持续向好的关键支撑。合寨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兰锋介绍,在村规民约的约束下,村民守规矩、树新风的自觉性明显增强,赌博偷盗、乱伐林木等不良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如今,法院干警定期到村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指导调解矛盾纠纷,村民法治意识深入提升。这表明,法治建设与乡村治理相结合,能够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普法宣传的创新实践 作为群众身边的普法宣传员,丁帅坚持开展“订单式”法治宣传教育,走进社区、乡村、企业,用方言土话讲法条、说案例,把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用得上的生活指南。这种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方式,让法治理念更易被理解和接受,提升了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 履职期间,丁帅聚焦“执行难”“立案难”等群众关切,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收集21条并推动解决。他结合司法实践和履职经历,提出《关于加强“府检联动”助力行政检察提升监督质效的建议》《关于支持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建议》等,以人大代表的职责担当,为基层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营商环境的法治护航 法治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础。在宜州区洛东工业园,丁帅走进生产车间,与企业负责人和工人交流,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劳动权益保障上的司法需求。广西博冠环保制品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李有忠表示,丁代表主动上门送法,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防范经营风险,让企业发展更有底气。 丁帅的实践体现了人大代表服务企业发展的履职要求。通过主动对接企业和群众需求,他推动司法服务与企业发展更紧密衔接,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切实支持。

从法庭到田埂,从调解室到车间,丁帅的履职足迹展现了基层法治建设的生动图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这种将司法专业能力与人大代表职能结合的探索,不仅回应了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的现实需求,也为法治理念在基层落地提供了可行路径。正如合寨村那棵见证历史的香樟树,法治根系越深扎基层土壤,越能滋养社会和谐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