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怀宝司法所调解林木交易纠纷:厘清合伙边界、依法分担3.8万元亏损

融水苗族自治县怀宝司法所调解室内,一场持续数日的经济纠纷画上圆满句号;同练瑶族乡居民赵某与怀宝镇居民石某因林木交易亏损问题各执一词——经司法所工作人员专业调解——最终达成责任分担协议。 纠纷源于今年初的一笔林木买卖。赵某通过石某介绍,在怀宝镇投资19万元收购林木,最终交易亏损3.8万元。赵某主张双方存在合伙关系,要求平分损失;石某则坚称仅提供中介服务,拒绝承担亏损。调解员调查发现,石某实际参与前期投入1.8万元,包括指标办理、人工砍伐及道路修整等费用。 法律争议焦点在于双方法律关系认定。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合伙关系需具备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等要件。调解员在核查银行流水、微信记录等证据后认定:石某的前期投入行为已超出一般中介范畴,但未达到完整合伙关系标准。这种法律关系的模糊性正是纠纷产生的深层原因。 怀宝司法所创新采用"三段式"调解法:首先厘清资金流向,其次明确法律责任边界,最后引导互谅互让。经过三轮调解,双方接受按出资比例分担损失的方案。赵某承担主要责任支付2.54万元,石某承担1.26万元。扣除前期投入后,赵某现场补足差额5400元,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该案例具有多重示范意义。一上表明了基层司法机构精准把握法律尺度与民间惯例的能力;另一方面展现了"枫桥经验"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实践创新。怀宝镇近年来已建立"一纠纷一档案"制度,通过43个村级调解网格实现矛盾就地化解率达92%。 法律专家指出,此类经济纠纷在农村地区具有典型性。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跨区域合作经营增多,明确权责约定、完善书面协议将成为预防纠纷的关键。怀宝镇计划下一步在全镇开展"契约下乡"普法行动,重点规范农业合作、林木交易等领域的合同签订。

经济往来中的纠纷不只是数字之争,更考验规则意识与信用预期;把事实查清、把责任讲透、把协议落实到履行,既体现基层治理的效率与公正,也能通过依法调解和规范交易减少后续争议,为乡村社会稳定运行提供更坚实的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