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这次把涉彩礼纠纷的几个典型案例公布了出来,想给基层法院审理这类案子一个更明确的指引,也把司法裁判的边界给捋清楚了。最近这些年,因为经济社会发展快,婚恋领域变得物质化了,“天价彩礼”、婚托诈骗这些事儿经常出现。这样一来,不光加重了家庭的经济负担,还容易闹起财产纠纷,让社会变得不那么和谐稳定。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就用这些典型案例来说明问题。这次发的案例主要分三类情况:一是恋爱期间的转账和日常消费到底算啥?比如刘某跟张某那个案子,法院觉得恋爱时的转账和花钱属于友情往来,不能算彩礼。法院就没支持刘某要求把同居时的转账都拿回来,这也说明法律在私人情感问题上介入得比较小心。二是为了结婚给对方的大钱到底算不算彩礼?比如赵某和李某那个案子,法院把赵某给李某买车的钱当成彩礼了。因为他俩没领结婚证,结合钱花在哪儿了的情况,判李某把部分钱还回去。这既保护了给钱的人,也不让实际拿钱的人觉得亏。三是能不能借结婚来骗钱?比如郑某跟吴某那个案子,他俩刚结婚没多久吴某就跑了不回来。法院认定吴某是想借着结婚来骗钱,就判离了婚,还让吴某把彩礼全退回去。这也体现了司法对这种不良婚俗的否定态度。 分析来看,彩礼纠纷多主要是因为传统习俗和现代观念撞车了,还有些地方婚恋市场太功利了。有些家里把彩礼当成是经济补偿或者面子工程,导致金额越来越高;另外有些人法律意识和契约精神不够强,后来就容易起纠纷。最高人民法院用案例来讲法不光是细化了法律规定的适用范围,也是在引导社会风气往好的方面走。 从社会影响看这次发典型案例有好几层意思:第一是给各级法院判案提供了个参考标准,能少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况,提高司法的公信力;第二是通过分清彩礼和普通送礼物的界限,遏制那些借着结婚敛财的违法事儿;第三是提倡大家结婚时要简单点、别铺张浪费。 长远来看,光靠司法介入还不够,还得跟基层治理和宣传教育一起发力才行。现在国家也在搞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嘛。以后还得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配合,通过村规民约、家庭教育还有媒体宣传这些渠道来形成长期治理的机制。同时要多给年轻人讲讲婚恋观教育,让大家树立平等、诚信、负责的家庭观念。 婚姻是家庭的根基嘛。最高人民法院用这些案例把规则讲清楚了,不仅是对婚姻家庭新问题的回应,更是决心要守住社会的好风气。 移风易俗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成的事儿。这需要法律来规范、社会一起来努力还有大家自觉遵守才行啊。只有让婚姻回归情感本身、把彩礼里的功利色彩去掉了,才能把家庭的基础打牢了、让社会的文明之花盛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