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重金属污染治理成效显著 有色金属产业绿色转型实现双赢发展

(问题)资源富集区在发展中易形成“高强度开发—高环境风险”的结构性矛盾。

广西作为我国重要的有色金属资源富集区,矿产种类多、储量大,采选冶历史较长,为国家战略资源保障和地方经济增长提供了重要支撑。

但在部分地区,受产业结构、生产方式、企业规模与管理水平不均等因素影响,涉重金属环境风险逐步累积,成为影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牵动群众健康安全与水环境质量的突出短板。

如何在守住生态安全底线前提下,实现资源型产业转型升级,是摆在地方治理与产业发展面前的现实课题。

(原因)涉重金属环境隐患往往具有隐蔽性、累积性和跨介质迁移特征,治理难度较大。

一方面,矿山开采、选矿尾矿堆存、冶炼及电解锰生产等环节点多面广,若设施老旧、管理粗放或监管链条不够紧密,易在尾矿库渗漏、含重金属废水外排、历史堆场淋滤等方面形成风险点。

另一方面,“小散乱”企业在资源开发利用中可能存在投入不足、环保设施不完善、治理技术水平不高等问题,叠加非法采矿扰动地表与水系,使得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成本上升。

治理涉重金属污染,不仅需要技术路径,更需要制度约束与执法震慑形成闭环。

(影响)从生态与民生角度看,涉重金属污染一旦发生,往往影响水体与土壤安全,治理周期长、代价高,且容易引发公众对饮用水安全、农产品安全的担忧,直接关联民生福祉与社会稳定。

从产业发展角度看,环境风险是资源型地区产业升级的“硬约束”。

治理不到位将削弱投资信心,影响园区集聚和项目落地;治理见效则有助于重塑产业形象、提升准入门槛,倒逼企业加快清洁生产、工艺迭代与数字化管理,推动产业向更高附加值环节延伸。

广西此次同步推进整治与高质量发展,体现了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带动发展质量提升的导向。

(对策)针对隐患排查整治,广西把涉重金属污染防治作为重要任务统筹推进,建立高位推动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形成“排查—评估—整改—分类治理”的治理路径。

工作聚焦刁江、大环江、下雷河等7个重点流域,覆盖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电解锰生产等14个重点行业,紧盯涉重金属企业、矿山、尾矿库等7个重点范围,并围绕铅、砷等10类重点重金属开展清单化排查。

累计排查发现需整治污染源1919个,其中1564个能够立行立改的点位已完成整改,推动一批风险隐患及时出清;对355个难以立行立改的点位,按风险等级实施分类整治,采取“一企一策”制定方案,以更精准的治理方式提高整治效率与资金使用效能。

在产业发展层面,广西强调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发展底线,通过抓手性举措推动关键金属产业转型升级。

其中,以打造南丹关键金属综合试验区、集中开展矿业权整合与“小散乱”企业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等工作为牵引,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规模化、园区化发展。

资源整合被视为破解产业分散、治理成本高的重要环节,通过强化政策协同、工作协同、执法协同,以系统治理思维提升开发利用效率和环境管理水平,减少无序开采与低水平重复建设带来的生态压力。

在责任落实与法治保障方面,广西以专项行动强化震慑效应,推动案件办理提级、深挖“保护伞”等机制落地,突出对涉重金属污染环境和非法采矿问题的倒查与严查。

专项行动以来,涉重金属污染环境立案56件,非法采矿立案299件;同时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26件,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1.1亿元。

通过“行政监管+刑事打击+公益诉讼+损害赔偿”的综合手段,推动从末端治理向源头预防与全过程管控延伸。

(前景)从阶段性结果看,广西在遏制涉重金属污染事件、推动隐患治理方面已取得明显进展;产业端则呈现破局起势态势,2025年有色金属产业产值达4610亿元、同比增长16.9%。

下一步,能否实现“治标更治本”,关键在于把阶段性整治成果转化为长效机制:一是持续推进重点流域系统治理与生态修复,强化监测预警与风险分级管控;二是以园区化、规模化推动企业环保设施升级与集中治理,提升单位产值的环境绩效;三是以更严格的准入门槛和更透明的监管执法,推动行业优胜劣汰;四是强化科技支撑,推动清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与关键金属深加工延链补链,提高产业附加值与抗风险能力。

随着治理体系更完善、产业结构更优化,资源优势有望进一步转化为绿色竞争优势。

广西涉重金属污染整治与有色金属产业发展的协调推进,为其他资源富集区树立了标杆。

这种做法深刻启示我们,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发展并非非此即彼的选择,而是需要科学规划、精准施策、久久为功的有机统一。

唯有坚持新发展理念,把生态保护作为底线而非束缚,通过产业转型升级、技术创新进步、制度完善创新,才能真正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