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25日对贵阳市原副市长刘岚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24年——刘岚在担任贵州省卫生系统及地方政府领导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设备采购等事项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343万余元。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同时追缴全部违法所得及孳息上缴国库。
权力来自人民,理应用来服务人民,而非谋取私利。刘岚案的终结不仅是对一名官员的审判,更是对权力边界与制度约束的深刻警示。廉洁从政不是空话,而是每一位公职人员的底线。唯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真正守护公共利益,赢得人民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