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六项举措整治违规招商引资涉税乱象 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走深走实

问题:统一大市场建设正在深化,但一些领域仍存在阻碍公平竞争和要素流动的问题。有些地方在招商引资中通过涉税协议、变相返还等手段"拼政策""抢税源",引发恶性竞争;平台经济中线上线下税负不均、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削弱了税法遵从;企业跨区域经营与迁移仍面临手续衔接、办理周期等现实成本;部分领域通过调整纳税地点、利用"政策洼地"进行不合理税源转移,破坏了区域间的公平竞争与地方财政的可持续性。 原因:这些问题既源于地方发展压力下追求短期增长的冲动,也源于新业态快速扩张带来的治理滞后与信息壁垒。同时,跨地区经营日益普遍,但配套服务标准、数据共享、协同监管仍需深入统一。税收作为宏观调控工具,既要保障依法征收、维护公平,也要通过制度创新与服务优化降低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为市场在更大范围内配置资源创造条件。 影响:如果违规涉税招商、奖补返还和不当税源转移蔓延,不仅会扭曲企业投资决策、破坏税收法治统一,还可能导致地方财政"账面繁荣、可用财力不足",加剧地区间恶性竞争。反之,推动规则统一、监管协同、服务同标,将稳定预期、改善营商环境,促进全国范围内人流、物流、资金流与数据流更顺畅循环,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对策: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部署,税务部门2025年从治理与服务两端协同发力,形成一批可量化、可检验的成果。 一是以专项治理压实纪律约束,向违规招商引资涉税行为"亮剑"。税务系统明确"四个不得"要求,对地方违规涉税招商不得出谋划策、不得参与配合、不得知情不报、不得放任失管,通过典型案例通报推动以案促改。依托税收大数据完善监测指标体系,围绕申报、收入、减免等异常按月开展分析,全年向各地推送核查线索389条,对确认存在问题的及时查处纠正,推动地方政府对违规涉税协议予以废止或修改,并将重大线索向有关部门推送。 二是以制度落地促进线上线下税负公平,提升平台经济税法遵从。随着《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施行,已有8000余家境内外平台按规定履行涉税信息报送义务。实施后,平台内缴税商户数量增长32%,商户对上游索取发票的主动性明显增强,平台内小规模纳税人向供应商取得发票金额同比增长25%。通过"刷单"等方式虚增业绩、扰乱竞争秩序的空间受到挤压。新规打破了平台经济"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带来的信息壁垒,使缺乏实质经营的平台通过开票虚增收入、套取地方奖补的行为更难遁形,有助于遏制"空壳平台"滋生的"开票经济"。 三是以跨区域通办和迁移便利化降低制度成本,提升要素流动效率。税务部门推进涉税业务全国通办,构建"远程虚拟窗口",实现资料线上提交、流程线上流转、全域协同处理与实时反馈的一站式办理,累计提供跨区通办服务254万次。跨区域迁移服务改进,对应的业务平均办理时长压缩5至10天,部分事项实现当天办结。数据显示,2025年纳税人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超过1300亿元,同比增长39%;近4万户纳税人完成跨省迁移,同比增长18.7%。这些变化反映出"规则统一+服务同标"对企业经营半径扩展和资源重组的支撑作用。 四是通过优化征管规则防范违规奖补转引个税,增强地方真实可支配财力。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证监会完善制度安排,将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地点由证券机构所在地调整为上市公司所在地,从源头上降低通过变更纳税地点获取违规奖补的空间。新模式实施以来,限售股转让涉及的个税地方留成部分转化为地方更加稳定、用于公共服务与发展支出的财力。2025年,全国4500余家证券机构适用新业务模式办理扣缴业务,相关税款入库超过400亿元。 五是加力遏制利用"政策洼地"不合理转移税源,推动区域公平竞争。税务部门会同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围绕企业实质性运营管理进一步健全制度安排,在实行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的地区加强规范引导和风险防控,推动优惠政策更好体现功能定位、产业导向与合规边界,防止"以优惠之名行转移之实"。有关部门将持续加强监测分析与协同处置,提升政策执行的统一性和透明度。 前景:从目前成效看,治理违规涉税招商与优化跨区域服务同步推进,反映了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破壁垒"与"立规则"并重的政策取向。下一步,随着涉税数据治理、跨部门协同和跨区域服务标准持续完善,税收监管将更精准、更注重事前预警与合规引导;对地方而言,依靠违规奖补"抢税源"的空间将进一步收缩,转向通过改善法治环境、提升公共服务、培育产业生态来增强竞争力将成为必然选择;对经营主体而言,规则更统一、预期更稳定,将有利于企业在更大范围内布局生产要素、拓展市场、开展创新。

税收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尺。这场改革既是对市场公平的捍卫,更是对高质量发展的深层回应。当税收竞争从"拼优惠"转向"拼服务",地方政府方能真正聚焦培育内生增长动力,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基石也将愈发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