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网红直播带货虚假宣传被查处 监管部门责令整改

随着直播电商快速发展,网红带货已成为常见的商业模式。但也有部分主播为追求销量,使用夸张话术甚至作出虚假承诺,侵害消费者权益。近日曝光的古丈县网红虚假宣传案件,再次反映出直播带货领域仍存在不规范现象。 据了解,涉事网红在泰国直播带货时,为推销某眼部精油产品,使用了“7天年轻3.1岁”等宣传用语。这类表述对商品功效作出明显夸大、带有具体效果承诺,暗示产品能够实现“年龄逆转”,显然超出化妆品等日用消费品的实际功能范围。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查,当事人未能提供足够的科学依据支撑有关宣传,容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古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认定,上述行为违反《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八条相关规定。该条款明确要求经营者不得对商品功能、质量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得以欺骗、误导方式影响消费者或相关公众判断。虚假宣传扰乱公平竞争秩序,也直接损害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一直是市场监管重点关注的违法行为。 值得关注的是,市监部门在处理该案时保持了审慎、规范的执法尺度。综合考虑当事人主动配合调查、认错态度较好、初次违法,且违法持续时间与影响范围相对有限等因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遵循过罚相当、教育与惩戒并重的原则,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但不予行政处罚并不等于不处理。市监部门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明确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质及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要求其认真反省。同时,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涉案宣传用语,对既有宣传内容全面自查整改,确保后续宣传真实、合法、合规,以此形成必要约束,推动主播规范经营。 直播电商为消费者带来便利,也为商家拓展了销售渠道,但新业态的规范治理仍需持续完善。网红主播作为直播带货的重要参与者,应强化合规意识与诚信底线,避免以短期利益透支消费者信任。平台也应加强对主播和内容的审核管理,完善把关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虚假宣传的查处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直播带货既是新业态,也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纠偏、及时整改,是对消费者权益的维护,也是对行业健康发展的保护。唯有把“真实可证”作为底线,把“诚信合规”作为竞争力,才能让流量回归价值,让市场回归理性,推动网络消费环境更加清朗、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