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自家门口做鞋柜把窗户也封起来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连廊这种地方其实属于大家的共有财产,不是哪个业主想怎么改就怎么改的。就拿这个案子来说,被告范某想在自家门口的连廊上做鞋柜,把窗户也封起来。原告陈某觉得他这是占了中间户的采光和通风权,这事儿就闹大了。法官最后判范某把鞋柜和玻璃窗拆掉,把连廊恢复原样。 这事儿的起因其实很简单,范某为了图个方便,就把原本只有护栏的开放式连廊给封上了。虽然陈某和范某是上下楼邻居,但这连廊并没有写在任何一家的房产证上。所以法院认定它是建筑物的共有部分。 法律上的道理很清楚,业主对专有部分有所有权,但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就没有那种可以随意使用的权利了。虽然共有权允许无偿、合理利用,但搭出一米多高的封闭鞋柜、封玻璃窗已经超出了合理范畴。这让住在中间户的陈某没法再像原来那样享受采光和通风了。 大家以后要是想在公共区域搞装修或者做改动,最好先看看自己的产权证上有没有登记这项权利。哪怕是再小的改动,也不能任性乱来。像这种封闭逃生通道的行为,消防法可是明令禁止的。 其实像范某这种情况,当初要是把鞋柜放到自家室内或者设备平台上就好了,根本没必要去占那个公共连廊。提醒所有业主一句:再小的改动也要先看产权证;再近的邻居也要先问法律红线。只有互相谦让、依法而行,楼道才能回归本来的通道本色,采光也才能继续照亮我们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