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到债转股怎么避税,其实就是在“一般”和“特殊”之间做选择,中间那个“1000万”的差就是要拼明白的。 就拿甲公司欠乙公司那笔5000万的烂账来说。甲公司发了1000万股(每股1元),用它来抵账,当时股价刚好也是2元。过了一年,股价涨到6元,乙公司把这1000万股全卖了,账上一下子多了6000万(没算亏)。 甲公司做账的时候很简单:股本增加1000万,资本公积加了1000万,再拿3000万利润去“堵窟窿”。乙公司倒好,直接就把3000万的债转股损失给确认了。 要是按“一般”的老规矩处理,税务机关会把这事切成两步。甲公司先得掏2000万现金给乙公司“买平安”,剩下的3000万债务就算被豁免了;然后乙公司再拿这2000万现金去买股票。结果就是甲公司当期要确认3000万的债务重组所得;乙公司也要确认3000万的损失,而且股票的计税基础就锁定在2000万了。 要是走“特殊”那条路就不一样了。只要甲公司12个月内不减持股票,甲公司就可以不确认那3000万的收益;乙公司也能不确认那3000万的损失,但股票的计税基础得一次性抬到5000万。这么做好处是账面没波动、现金流更宽裕;坏处是得填表纳税调整。 把这两条路放在一起看。“一般”那条路里,乙公司最后赚了1000万(6000减去5000),虽然前期亏了3000万,但净利润还是涨了3000万,都在损益表里呢。“特殊”那条路里,乙公司最后也是赚1000万,只不过这损失是留在未来减持的时候抵扣。 想安全又省税,关键在协商。先要看看商业目的是不是真的合理,是不是真的让步了;再掂量一下当年的现金流和损益表情况;最后把合同、法院裁定、股价走势这些资料都留好备查五年。 说白了,这就是一场博弈。只要双方把“一致性原则”吃透了,就能在“一般”和“特殊”之间找到最省税、最稳妥的那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