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如何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基层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行动力,是当前大理检察工作需要直面的课题;大理地处滇西要冲,既承担生态保护红线与文旅产业升级的双重任务,也面临城乡治理差异、基层法治供给不均衡、公共利益保护需求上升等新情况。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前提下,要把“依法能动履职”落实到洱海流域治理、社会治理现代化、民生权益保障等具体工作中,形成看得见、摸得着的法治成效。 原因——从外部看,经济社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法治在稳定预期、规范秩序、激发活力中的作用更加突出;从内部看,检察履职领域不断拓展,公益诉讼、司法救助、行政检察等工作对政治判断力、法治思维和专业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本次宣讲报告会,旨在系统解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理念新部署,帮助干警把准政治方向、理清实践路径。报告以大会主题和标志性成果为主线,联系五年成就与十年变革,结合大理脱贫攻坚、洱海保护治理、滇西中心城市建设等案例,引导干警在对照与印证中把握“国之大者”与“检之要务”的内在统一;并针对“两个结合”的阐释,强调把党创新理论转化为推进基层治理的具体方法。 影响——宣讲辅导与常态化学习相结合,将推动大理检察机关在三个层面形成带动效应: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要求转化为检察办案的价值取向和工作导向,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二是突出监督办案目标牵引,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提升公益诉讼质效,以法治方式守护“苍山不墨千秋画、洱海无弦万古琴”的生态名片;三是提升司法为民实效,通过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措施,更好回应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为基层治理提供更稳、更可持续的支撑。 对策——为防止学习走过场、落实不到位,大理州检察院在宣讲后同步明确以“十学”机制推动常态长效:坚持原原本本学与重点把握学相结合,确保学习有内容、有深度;坚持党组带头学与领导示范学相结合,形成上下贯通的带动效应;坚持支部集中学与全员轮训学相结合,推动学习覆盖到岗到人;坚持联系大局学与结合职责学相结合,围绕洱海流域治理、文旅市场秩序规范、乡村振兴法治需求等重点课题开展对照检视,明确“学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在履职路径上,检察机关将以依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以公益诉讼巩固生态治理成效,以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和系统治理;同时加强典型案例培育与品牌建设,提高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供给能力。 前景——随着学习贯彻持续深入,大理检察工作有望在“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上形成更清晰的路线图:一上,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法治轨道上开展;另一上,聚焦文旅融合与新业态发展,加强对市场秩序、消费者权益、公共安全等领域的法律监督,推动营商环境提升。面向2035年远景目标,检察机关将深入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推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公共利益保护、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协同发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大理、法治大理提供有力支撑。
把宏伟蓝图落到苍山洱海之间的日常,关键在于把思想力量转化为行动力量、制度力量和治理力量。对检察机关而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是一阵风,而是贯穿办案全过程、监督各环节的长期要求。只有更主动服务大局、更扎实司法为民、更严格锻造队伍,才能让法治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底座,也让群众在每一次司法实践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