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尔多斯市正式入选全国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名单,标志着该市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这一荣誉的背后,是多年来持续深化法治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的实践探索。
长期以来,基层矛盾纠纷化解面临渠道分散、流程繁琐、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
群众反映诉求往往需要奔波于多个部门之间,增加了时间成本和信任成本。
针对这一治理难题,鄂尔多斯市从机制创新入手,系统破解基层治理中的痛点堵点。
鄂尔多斯市制定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将综治中心建设成为集联防联控、纠纷化解、应急处置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平台。
通过推动综治中心与诉讼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信访接待等机构的融合共建,实现了资源的有效整合和流程的优化再造。
调解、仲裁、信访、诉讼等多种化解方式有机衔接,形成全流程规范化的诉求处理机制。
准格尔旗群众所说的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正是这一创新机制的生动体现。
在专业化解纷方面,鄂尔多斯市根据地域特征和纠纷特点,组建了15个专业审判合议庭,涵盖土地草牧场、金融借贷、矿区开发、生态环保等领域。
准格尔旗设立自治区首家矿区合议庭,有效化解涉土地纠纷百余件;达拉特旗推行土地纠纷调立审一体化模式,调处案件超过600起;杭锦旗生态环保法庭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400余件。
这些专业化举措确保了不同类型纠纷能够在法治框架内得到精准高效处理。
普法宣传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
鄂尔多斯市创新普法形式,组建9支法治乌兰牧骑队伍,将法律知识融入歌曲、短剧等文艺作品,让普法工作更接地气、更入人心。
针对领导干部、青少年、基层群众、企业家等不同群体,实施差异化普法策略。
对领导干部强化法治教育培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对青少年开展沉浸式法治体验活动,推动法治教育从课堂向实践延伸;对基层群众通过流动普法影院送法上门,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759户;对企业家依托法治大讲堂开展宣讲和法治体检,帮助防范经营法律风险。
此外,鄂尔多斯市注重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文化的深度融合,创作与法同行等一批文艺作品,推出23部普法短视频,举办法治年货节等活动,打造鄂尔多斯普法联盟品牌。
依托城川民族干部学院建设红色法治教育基地,通过情景教学与专题授课相结合的方式,增强法治教育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鄂尔多斯市推广三分吸附法等创新做法,发布矛盾纠纷化解地方标准,建立各类调解组织1162个,年均化解矛盾纠纷1.5万余件,获评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
在平安建设领域,推动智能化公安检查站、街面警务站与雪亮工程、智慧安防小区深度融合,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成功捧得长安杯。
在全民守法方面,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站点网络,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格局。
从制度设计到具体实践,鄂尔多斯市的探索表明,法治建设必须紧扣群众需求,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机制创新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网上立案当天审核、涉企案件设立绿色通道等便民举措,让企业和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建设带来的便利和温度。
从“矛盾中转站”到“问题终点站”,鄂尔多斯的探索证明,法治建设既是治理能力的体现,更是民生福祉的保障。
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如何让法治成为城市的核心竞争力,这一案例给出了具有启示意义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