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信托市场出现一波政信产品发行的小高潮。多家信托公司营销人员向投资者强调产品“稀缺”,称监管趋严的背景下此类产品将越来越少。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这波发行潮背后存在一定合规隐忧。记者从多个独立信源获悉,今年1月以来,大业信托、金谷信托等多家机构陆续成立或推介组合类非标政信产品。这些产品表面上设置多个融资方,以满足组合投资要求,但穿透股权结构后,实际情况并不如表面所示。以大业信托共创25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例,该产品设置两个融资方,分别为湖州吴兴国有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湖州新型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产品采用股权收益权回购模式,资金最终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工商信息显示,前者持有后者100%股权,两者为母子公司关系。更值得关注的是,产品还引入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融资方之间互为担保。多位信托从业人员向记者证实,市场上类似产品并不少见。这类产品多采取无抵押物设计,融资方之间通过交叉担保绑定风险。业内人士指出,股权收益权回购本质上是一种融资安排,此模式最初就带有规避政信融资监管限制的目的。围绕此类操作的合规争议,核心在于如何理解“组合投资”要求。去年9月,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业务指南明确提出,资产管理信托应落实组合投资要求,不得开展实质为单一融资方提供融资的信托业务。受访专家普遍认为,母子公司共同融资的安排,若穿透看本质,难以实现组合投资所强调的风险分散。一位资深监管研究人员表示,组合投资的要义在于投向不同主体以分散风险;若融资方存在控制关系或重大关联关系,就偏离了制度设计初衷。也有从业人员认为,只要资金分别使用,形式上符合多个融资方的要求即可。这种看法反映出部分机构对监管精神存在理解偏差。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此轮发行潮背后是多重因素叠加:一上,资产管理信托征求意见稿即将落地,非标额度管理或更趋严格;另一方面,城投化债进入收官阶段,地方融资平台资金压力上升。部分机构试图在监管窗口期抢发产品,争取最后的业务空间。一位信托公司高管坦言,当前组合类信托的监管边界仍有待继续明晰,给了部分机构一定操作空间。但对应的风险不容忽视,一旦被监管认定不合规,产品可能面临整改甚至清退,最终影响投资者利益。从市场反馈看,投资者对这类产品的风险认知仍显不足。营销话术更强调“稀缺”和收益优势,对关联交易等风险提示相对不足。有投资者向记者表示,直到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才发现融资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监管部门对非标政信业务的态度日趋审慎。近年来,从严控增量到化解存量、从限制新增融资到推动债务重组,政策导向清晰。此次出现的关联方“抱团融资”,实质上反映出部分机构在转型压力下的监管套利冲动。行业人士指出,随着资管新规过渡期结束以及信托业务分类改革推进,非标政信业务空间将进一步收缩。信托公司应顺应监管导向,加快转型,而不是在规则边缘追逐短期收益。
信托业关联融资现象折射出行业转型期的压力,也对监管提出更高要求。在防范金融风险的大背景下,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监管原则,才能更有效引导行业规范发展。对投资者而言,应警惕高收益背后的风险来源,形成更理性的投资判断。信托业的转型之路,需要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与市场参与者共同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