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栾川县合峪镇的修车行里,闫某碰上了烦心事。1月16日那天,他的车坏了,虽然在这儿修好了,但身上的钱不够,只好加了修车铺老板唐某的微信,想着回家后转账过去。谁知他的手机号和霍某的只差一位数,结果手滑把霍某当成了唐某给加了进来。300块钱刚转过去没多久,唐某就来要账了,这才发现转错人了。闫某赶紧给霍某发消息解释说是搞错了,求对方把钱退回来,哪知道霍某不仅不承认收了钱,还把他拉黑了。闫某跑去派出所报案,可因为钱太少警察不给立案。他心里没底,抱着试试看的念头,就把被告霍某告到了栾川县法院潭头法庭。 别看这事儿标的额小,办案速度可真快。11月20日那天,闫某特意买了一面印着“公正执法 公道人心”八个烫金大字的锦旗送给了庭长程延涛。他跟程庭长说:“我原来以为这点小事儿没指望了,没想到法院办得这么利索,真的太谢谢你们了。” 在庭长程延涛看来,不管案子大小都不能马虎。他多次打电话联系霍某讲道理,告诉他拿人家钱不还属于不当得利,得把钱给人家退回来,不然就要负法律责任。可霍某死活听不进去劝。 到了开庭那天,霍某干脆不出面了。法庭依据闫某提供的微信转账记录、聊天截图还有通话记录等证据判了案:责令霍某在判决生效后3天内把300块钱连同利息一起付给闫某,诉讼费也让被告出。 这些年栾川县法院潭头人民法庭一直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把“枫桥式”人民法庭争创起来。他们把老百姓的每一件小事都当成大事来办,不管是到田间地头还是学校社区去办案,都坚持用情、理、法去化解矛盾纠纷。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把法庭的服务送到了农村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