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规:让建筑规模指标在项目之间互相转着用

北京这边刚刚把历史遗留建筑怎么处理的规矩给发出来了,这就给城市更新搞活了路子。现在城市发展不像以前光盖新房子了,而是要把旧的用好、盘活,这时候怎么处理那些老房子就是个大麻烦了。最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两个部门联手印了一份文件,名字叫《北京市城市更新范围内无手续建筑认定处理指导意见(试行)》,专门给基层搞治理的和做项目的出了道题。以前盖的那些房子,因为管法变来变去,手续有的没有、有的不全,要么功能跟不上用,要么看着不安全。但因为房子到底归谁还不清楚,法律依据也不够硬气,这些房子常常就成了项目推进的拦路虎。新的办法就直接面对这个难题,把1984年的《城市规划条例》和199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这两个关键时间节点拿出来做了划分标准。再加上看房子是啥时候盖的、符不符合现在的规划、对公众有没有用处等等因素,一共分了五类情况可以直接算它现在合法:比如老早就盖的那种没再乱加建的;符合现在不用报批的那种;实际用处跟现在要的更新方向一致的;以前批过后来符合老规划的;还有就是那种保障大家生活的基础设施项目。这种按规矩分类处理的方法,既考虑了以前的历史情况,又体现了实际办事的灵活劲儿。 一边尊重以前各阶段管事儿的特点不搞一刀切;一边又通过看能不能做别的用途、有没有公益属性这些比较软的标准,给那些还能改造的房子留了条活路。特别要提的是新规明确了个思路:先把违章的部分按法律办了;合规的部分就给它们机会去改造更新。这样既守住了规划的底线,又发出了鼓励大家把存量用好的好信号。 从具体干活的角度看这个文件出来能带来不少好处。第一就是给各区去查房子、认房子提供了清清楚楚的路子,能帮项目前期少扯皮少花时间。第二是把认出来合法的房子“当成有产权证的房子来用”,直接解决了有些项目因为产权不清推不动的老大难问题。第三是想了个新办法:让建筑规模指标在项目之间、区域之间互相转着用。这就逼着搞建设的人主动把违章的部分拆掉腾地方出来用。这样一来就形成了一个好的循环:拆违建腾退地方—升级改造—用指标奖励做得好的。 北京这次能出这个政策说明城市治理逻辑变了。作为全国第一个在省级层面这么系统地制定这类规矩的城市,他们不光是想解决现在更新项目中的具体毛病;更想搭个台子让以后长期都能用得上的存量发展制度环境立起来。在严格控规模、强化“四个中心”功能建设的大背景下,把现在的空间潜力用精细化管理给挖出来是首都必须要走的路。 以后要是这办法落实了,北京更新的速度肯定会加快。接下来得盯紧标准统一不统一、办事透明不透明;多部门得配合好、大家也得参与进来;确保这些历史遗留的麻烦事都在公平合法的框架下解决干净。这一招也能给其他大城市搞存量更新当参考;有利于弄出一套能复制能推广的经验来。 城市就像个活人一样得有制度养着才行。北京这次专门为老房子出的政策不光是条能破解更新瓶颈的“快车道”;更是一次治理思维的大转弯——从以前的硬管控变成现在的疏导疏通;从以前的一根筋变成现在的多元化、包容性更强了。在现在大家都搞存量竞争的时代里,哪个城市的制度能更好地回应过去、贴合现在、激活未来;哪个城市就更有韧性和人情味。北京正用这种做法写着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的新篇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