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展现了人民法院维护市场秩序和企业权益上的决心。此举直面当前市场化改革中的实际问题,对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意义重大。 针对地方保护主义、市场分割等行业壁垒问题,最高法要求各级法院依法纠治这类违法行为。这些行为不仅破坏公平竞争环境,还阻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司法机关的主动作为,为市场高效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上,人民法院通过审理胖东来网络侵权案、"养车服务"不正当竞争案等典型案例,向市场传递明确信号:商业诋毁、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将受到严惩。这些案件不仅保护企业权益,更树立了尊重市场规则的司法标杆,对稳定市场预期、鼓励创新创业具有积极意义。 最高法强调保障各类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此理念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无论是国企、民企还是其他市场主体,都应在法治框架下享有平等地位。这种平等保护既是统一大市场的法治基础,也是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重要体现。 需要指出,此次专项行动还反映了对执法权力的自我规范。人民法院在制止违法行为的同时,也注重确保执法司法行为符合法治要求,避免权力滥用。这种自律意识对维护司法权威至关重要。
法治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最高法此次专项行动既回应了市场主体关切,也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一步。随着司法与行政协同发力,一个更加开放、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正在形成,将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