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创新赋能平安建设 浙江探索发展安全良性互动新路径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如何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的动态平衡,成为各地治理体系面临的核心命题。

浙江省以"平安浙江"建设为牵引,探索出一条具有示范意义的社会治理创新路径,引发学界广泛关注。

当前我国社会治理面临三重挑战:权益保障的精准性不足导致群众获得感打折,矛盾纠纷多元化对传统调解机制形成压力,以及社会快速转型中秩序重构的复杂性。

这些问题在东部经济活跃地区表现尤为突出。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何艳玲教授分析认为,社会治理的本质是构建"安全-活力"的动态平衡,这要求建立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协同治理体系。

浙江省的实践提供了有益样本。

该省将经济发展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2023年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98.7%,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

其成功经验体现在三个维度:经济基础层面,活跃的市场主体为民众提供充分发展机会,从根本上减少社会矛盾滋生;制度创新层面,全省建成2.3万个基层治理站点,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率91.5%;技术赋能层面,"基层治理四平台"数字化系统覆盖所有县区,日均处理事项超10万件。

值得关注的是,浙江率先将法治建设深度融入社会治理。

《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创新性立法,既规范了市场秩序,又保障了发展活力。

何艳玲特别强调:"法治的终极价值在于释放社会创造力,而非简单约束。

浙江通过立法确认'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制度,体现了治理智慧。

" 面向"十五五",专家建议从三方面深化治理改革:夯实基层治理单元,推动1.4万个村社服务中心功能升级;构建"需求感知-智能分析-精准响应"的数字治理闭环;完善社会组织培育机制,目前全省登记社会组织超7万家,未来可进一步发挥其专业服务优势。

何艳玲指出:"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是政府独角戏,而是要激发每个社会细胞的参与热情。

" 社会治理的本质,是让每个人在可预期的规则中实现更好的发展,让社会在多元诉求中保持最大公约数。

以高水平治理夯实安全底座,不是增加束缚,而是通过更公平的权利保护、更高效的矛盾化解、更稳定的制度供给,释放社会活力、凝聚改革共识。

面向新阶段,唯有把“人民需求”置于治理中心,把“法治思维”贯穿治理全程,把“基层基础”做得更实,才能在活力奔涌中守住安定有序,在稳中求进中打开更广阔的发展空间。